简介:现代刑事政策是国家和社会整体以合理而有效地组织对犯罪的反应为目标而提出的有组织地反犯罪斗争的战略、方针、策略、方法以及行动的艺术、谋略和智慧的系统整体。"构建和谐社会"的元政策、"综合治理"的根本刑事政策、"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刑事政策、"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以及"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构成当代中国少年犯罪的刑事政策基础。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四位一体"的少年犯罪防治体系,则构成当代中国少年犯罪刑事政策的本体。只有在刑事政策基础与刑事政策本体的互动与一体的考察中,才能真正把握当代中国少年犯罪刑事政策的全貌与本相。
简介:人们通常认为“相称原则”作为一项惩治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有原则源于1985年联合.国第40届会议通过的《北京规则》。该规则确立了对少年刑事立法与司法最重要的一项原则——保护少年权益与保护社会利益的双向保护原则,体现了对少年刑事立法与司法中保护与保障的和谐统一。本文以对少年犯罪特有的“相称原则”为切入点,探讨这一原则提出的历史背景及价值底蕴。自从1899年美国首家少年法庭诞生之后的近百年,人们经过不断探索、反思、总结而达成共识出台的《北京规则》及其所确立的“相称原则”,基子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形成了诉权保护的双重性基础理论,并充分体现了以保护少年为主兼顾保护社会利益的刑罚价值取向。在此认识基础上,本文用这一原则检视中国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与司法的反应,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第1号司法解释,着眼于实务,分别就少年刑事审判之程序操作和定罪量刑两个方面如何贯彻运用这一原则阐释见解,以益于少年刑事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