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建设小城镇的原因1.我国现有城市不可能担负提高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重任。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任务之重,是其他国家都无法相比的。假如现在要把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提高到低收入国家35%的平均水平,那就要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几个百分点,也就是要增加1亿城市人口,如果这1亿人口全部流入全国现有的60多个大中城市,那么每个城市则需接收150万人,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而我国现有18000多个小城镇,如果再新增建一部分小城镇,每个小城镇容纳几千人,就可以吸收1亿人,这却是完全可行的。根据统计数字表明,城市每安排一个劳动力就业需投资1万元,而农村乡镇则只需2500元,也就是说,安排一个劳动力进大、中城市等于安排4个劳动力进小城镇。我国现在还是经济不发达的国家,经济实力并不雄厚,大、中城市的工业化功能和生产条件还较差,因此现有的大中城市还不可能具备吸纳象潮水般涌来的剩余人口和劳动力的能力。只有通过营造和发展小城镇,才能实现农村剩余人口和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简介:随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然而我国西部地区农村的城镇化水平还相当低,尤其是产业支持力度不够强,基建设施也不够健全,带动以及辐射力尚未真正产生。所以,全力以赴抓住新型城镇化这一重要机遇期,大力推进我国西部农村地区的小城镇发展步伐,这对于促进我国西部地区农村的城镇化与现代化显得极其关键。本文阐述了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及其和小城镇发展的关系,论述了小城镇在西部农村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分析了我国西部农村地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发展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推动西部农村地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发展的几点对策。
简介:<正>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把"搞好小城镇规划建设"作为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村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怎样认识小城镇的大战略地位,如何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这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一个重要课题。一、小城镇的性质、特征及其形成小城镇是指依法设立的建制镇和农村集镇。它是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介于城市与农村之间、把城市与农村联结起来的一个完整的相对独立的区域经济实体。它既是城市之"尾",又是农村之"首";是城市在农村的延伸,又是农村中的雏形城市。小城镇虽"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