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2009年成都孙伟铭醉酒肇事一审判死刑所引起的轩然大波,到2010年“李刚门”李启铭醉酒肇事后的千夫所指。尽管国家一次又一次地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惩罚力度,但浓烈的酒精却如阴魂一般一直笼罩在奔驰地车辆中,民族的神经一次又一次地被醉驾所挑动。正所谓,“治乱国,用重典”。在当前醉酒驾车行为屡禁不止的情况下。《刑法修正案(八)》适时提出了“醉酒入罪”的意见。通过把醉驾纳入到刑罚体系,利用国家暴力对抗社会恶习,从而遏制醉酒驾车的上升势头。可以说,“醉驾入罪”的提出是符合当前我国形势发展需要的。但是,“醉驾”是一种病,“醉驾入罪”只是治疗醉驾的一副药。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作为“大夫”,我们在期待药所带来的七分效果同时,也要谨防用药过程中所可能出现三分毒性。只有对药性有着全面的了解,才能够真正的做到药到病除。下面,笔者就简单的对“醉酒入罪”所可能造成过敏反应进行分析。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子宫动脉介入栓塞术﹙UAE﹚治疗剖宫产术后子宫瘢痕妊娠﹙CSP﹚的临床应用价值。方法回顾性分析2018年1月—2019年1月收治的15例确诊为CSP且行UAE治疗患者的临床资料。采用经皮穿刺技术﹙Seldinger法﹚行股动脉穿刺后,选至双侧子宫动脉,用吸收性明胶海绵颗粒缓慢注入及栓塞。结果15例患者经子宫动脉介入栓塞术操作成功,全部保留患者的子宫,术后患者行药物流产﹙药流﹚,药流不全者再行清宫术,清宫出血量控制在100mL以内。栓塞后综合征较轻,15例患者均治疗成功。其中1例子宫瘢痕妊娠患者行子宫动脉栓塞术半年后再次瘢痕妊娠,第二次行栓塞术并成功。结论子宫动脉栓塞术是治疗CSP的有效方法,创伤小、疗效明显,能迅速止血,保留患者生育功能,提高患者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