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税务代理国际上已通行了几十年,国会1942年就通过了《税务代理七法》的立法程序,1951年修改为《税理七法》延用至现在。德国1975年通过《纳税咨询法》,美国的税务代理开展得更早。目前经济发达国家的税务代理都具备法律化程序,对促进这些国家税收法制建设均取得很好的成功经验。中国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是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1994)211号文件下发,并公布在1994年9月16日《中国税务报》上。全国各地社会中介机构目前都在积极等划,准备实施税务代理业务。笔者根据现阶段税务代理试行现状,为完善和改进税务代理工作作些探讨。
简介:1—2月份,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对外贸易进口和出口出现了双降,进出ID总额创下新低,全国有22省区外贸进出口值均为负增长。其中黑龙江情况最差,同比下降42%,其次吉林同比下降25.2%,新疆同比下降23.7%。东北三省在做整体经济不振的情况下,进出口贸易受到的不良影响也十分明显。中国传统贸易大省-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外贸形势下滑明显,全部负增长,且有逐步扩大之势。大部分地区陷入负增长,增速较快的青海、广西分别增长1.2倍和18-7%。降幅较大的西藏、宁夏分别下降62.1%和23.6%。中国的对外贸易将面临中部地区崛起,东西部状况不佳的新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