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十分迅速,随着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人类生产生活对水资源的需求量日益增加,相应的生产生活污染物排放也不断增多。但城市及其周边区域河湖的生态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有限,导致河湖水环境日益恶化,河湖生态功能日渐退化。河湖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自然资源,是一个兼具多样性和不确定性。推进河湖可持续管理,避免“公地悲剧”,既是管理学、环境学、经济学的研究重点之一,也具有重要实践意义。河湖长制作为一种创新的河湖管理制度,在解决当前我国河流湖泊水污染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当前,全国在市县乡村四级行政区划均已建立成熟的河湖长制体系,部分地区还因地制宜在行政村、社区居委设立了村级河湖长。基层河湖长(一般指区县级及以下河湖长)常年工作在水环境治理与保护一线,需直接面对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扎实推进基层河湖长制落地落实,不仅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改善河湖水环境的关键所在。本文全面回顾总结我国河湖长制的发展历程后,分析了基层河湖长制的开展情况与现实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简介:摘要:尊重河湖的健康生命,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的目标,是人类认识上的巨大进步,也对水利工程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是水环境修复的一个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给河湖管理赋予新的使命与责任。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老水问题交错交织,部分河湖污染、河道干涸、乱采乱挖、湖泊萎缩,水生态频频亮起了“红灯”。河湖长制的推行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的有效举措,也是我们新时期水利人的基本遵循。新时期如何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的永续利用?
简介:摘 要:美丽河湖建设是浙江省继施行五水共治以来的治水“升级版”,被列入 2019年“浙江省十大民生实事”。本文从如何把握其深刻内涵、评价标准入手,围绕治理时应把握的关键要素,从当前水利重要工作契入结合,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简介:摘要: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河湖治理工作的开展予以了高度的重视。2016年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2017年印发的《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中,充分强调了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对于河湖监管工作的积极影响。本文重点围绕强化河湖长制中推进河湖监管常态化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