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国际私法作为规范国际社会发生的各种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一个法律部门,对于促进和发展国际经济技术和文化的合作与交流,是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的。但是在早期,国际私法因受封建——属地主义的严重影响,仅有的少数几个国家(如法国、德国等)的有关立法,都十分强调适用自己国家的法律,因而尽管国际私法的宗旨本在于解决各国法律之间的抵触,求得国际民事生活的安全和稳定,却因彼此国际私法制度的歧异而并不能收到实际的效果。所以,从18世纪中叶起,意大利政治家、法学家孟西尼便倡导通过国际条约,制定统一的冲突法,以使各国在法律适用制度上得到协调。但到底受到当时国际社
简介:当前由于国际环境合作交流的日益加强,各国间相互吸收他国环境保护立法成功经验的趋势日益彰显.全球环境立法从而进一步表现出明显的趋同化态势。这种现象有着深刻思想和文化根源,也是传统法对环境保护之不足的反作用的结果。可以预见,全球环境立法的趋同化已经成为当前世界各国环境立法发展的一种基本趋势和运行常态。
简介:当人类社会生活的发展进入到由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一体化时代,其最直接的效应就是将各国独立的市场联系起来,国与国之间贸易的边界开始逐渐模糊。随着法律全球化的展开,随之而来的是各国在不同方面法律规制的趋同化(LegalConvergence)。这种趋同化逐渐从制度的趋同化扩大到法理、法律原则、法哲学等抽象理论的趋同化。虽然趋同化是法律全球化时代的主要趋势,但这只是法律全球化进程一方面的体现,其另一方面法律差异化(LegalDivergence)常常被全球化主流价值观所忽略。文本旨在分析法律全球化下法律趋同化的原因及理论,以TRIPs——典型的知识产权法律全球化表现形式之一为例,关注在法律趋同化大趋势下,各国自身吸收、本土化国际规则与制度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差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