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国务院出台了5项质量管理新措施:1、经国家监督抽查一次为不合格的产品,应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黄牌”警告。2、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按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实施压产、停产等方式进行整改,限期完成.3、企业整改后,复查产品仍不合格的,国有企业要免去其厂长职务,不得易地担任领导职务;乡镇企业和个体企业,由工商部门暂停或吊销营业执照。4、对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产品,要予以揭露,公开曝光。5、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严重损失、触犯刑律的应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国务院出台质量管理新措施
简介: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依据全国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批准后公布。于200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地质灾害防治行政法规,它的出台和实施,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新轨道。《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将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和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中的防护重点。
简介:7月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提出三条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巩固清欠成果。对尚未偿还的拖欠工程款,要尽快形成还款计划,下半年基本完成清欠任务。要切实防止新竣工项目形成新的拖欠。二是要加快建设防范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要继续完善防止新欠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深化投资和建设体制改革,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三是要切实落实地方责任,加强部门间组织协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把清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继续采取目标考核、督查督办、部门联动、信用惩戒等办法,加快清欠进度。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清欠工作指导,搞好监督检查。
简介:已宣布489份文件失效,约占同期发文的32%;拟用3年时间清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全部约3万份文件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下称"《决定》")。国务院从2015年起用3年时间,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宣布前一阶段清理的489件国务院文件失效。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高小平研究员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务院全面做出清理较长一段时间的文件。废止和修改一批文件的决定,这是一项居于高端的管理“点位”的重大决策,一般来说比较少运用此类行政管理方式。我国只有在改革开放初期使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