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不从根本上解决造成国企大面积亏损的原因,仅以是否盈利来判断摆脱困境,甚至从会计报表上或统计口径上做文章,那么这种脱困是很容易的。●特别是背有沉重包袱的、属于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不仅不让其从市场上退出,还要求它们与非国有企业竞争,岂能不陷入困境?●国有企业最宜于作为公益性的企业而运作.它们应该定位于此。在此前提下,从总体上使国企脱困,一个个全业的脱困才能解决。什么是脱困?"脱困"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的简略说法。不少人把国有企业脱困理解为"扭亏为盈"。不少国有企业亏损中,这是事实,也是它们的一个巨大困难。截至1998年10月
简介:中央提出,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各地政府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整顿措施,经过近两年的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整顿成效不大,据了解,这些企业大多集中在贫困地区。为什么贫困地区国有企业脱困的难度比别的地区大得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贫困地区的国有企业除了存在负债率高、管理不善等普遍问题外,还存在一些别的地区所没有的、严重地阻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特殊因素。只有找出“病根”,然后“对症下药”,贫困地区国有企业的改革整顿工作才能真正收到实效。 一、制约贫困地区
简介:1997年底,党中央提出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三年脱困目标到今天,国企已为之拼搏了整整三载。脱困任务究竟完成得怎样,这是决策层、理论界、企业界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来自国家权威部门的信息表明:截至2000年6月,三年前处于亏损状态的6599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中,已有3626户实现脱困;2473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已有2016家按《公司法》改为公司制,也就是说,至2000年底,国企三年脱困目标已基本实现。高层领导深入基层抓脱困曾长期在国有大型企业和工业主管部门担任领导工作的江泽民总书记,多次在长城内外大江南北往返跋涉,深入数百家国有企业,主持召开了上百次座谈会,直接听取数千人次的意见,对
简介:国企改革备忘:1958-1978年期间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是“下放”,即把中央企业层层下放,归地方政府管理,在1958年和1970年有过两次规模较大的“企业下放”。1978年起首先在重庆始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继而到1980年,这项试点扩大到全国的大部分国有企业。具体做法是:简化计划指标,扩大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制度,建立三项基金,用物质刺激约束企业的自主决策。80年代初期在强调企业经营责任制的同时,对首都钢铁公司等少数大型企业进行了承名制试点,1987年决定全面企业承包,使实行“包死基数,保证上激,多收自留,欠收自补”原则的承包制成为当时国有企业改革的主导形式。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国有企业中建立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接着,《公司法》颂布,于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化改革进入实质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