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国与中国同为大陆法系国家,但德国在行政法中承认行政法院的判决作为非成文法律渊源,法官在行政审判中创造的相当一部分司法原则和行政裁判的效力已经突破了个案的约束,扩大到对行政主体行为的规范上去。这一点与在立法上一贯奉行法典至上的大陆法系的法律传统貌似形成悖论。我们发现法官的作用不是机械地适用成文法,做到形式上的“以法律为准绳”,而是要在行政法律关系及其复杂和广泛的情况下,利用成文法这一“公理“去结合行政案件的具体事实,灵活地创造出法官法作为“推论”,并赋予其行政法律渊源的地位和效力,做到实质上的“依法裁判”。我们必须摆脱严格规则主义的概念法学的束缚,探寻法官造法的行为性质和依法裁判的真正内涵,在“造法”和“依法”的悖论中求得问题的消解。
简介:2013年初,欧盟25国依据《里斯本条约》规定的“强化合作机制”,决定设立欧盟统一专利法院体系。目前,已有14个国家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定》,只待英国、德国批准即可实施。然而,这一进程却因英国“脱欧”公投而变得扑朔迷离,前景不可预测。英国“脱欧”不仅会延迟统一专利法院生效的进程,还削弱了欧盟统一专利法院的影响力和吸引力,造成了与欧盟法的冲突。深入分析“脱欧”后英国与欧盟专利的法理纠葛,我们发现,英国“脱欧”以后如想继续留在统一专利体系之中,还面临种种法律障碍。当前,英国需要尽快通过《统一专利法院协定》的相关审批程序,然后极力寻求长期留在统一专利体系中的解决方案。通过寻求合适的“身份”,修订国内法,同欧盟各国协商、寻求《统一专利法院协定》修改等措施,英国或将有机会继续参与欧盟统一专利体系。
简介:近年来,东部经济体制转轨基本完成,推行私有化的托管局已于1994年底完成任务而解散,尚有2500家大型国有企业等待出售;经济开始复苏和增长:东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993年5.8%,1994年8.5%,1995年6.5%;失业状况稍有改善,但失业率仍高达16.8%。1991—1995年联邦公用财政向东部提供8480亿马克资助,但只有47%—48%用于经济基础设施和生产投资,以致至今未形成东部自主经济体系;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改善生活,收买民心上,但居民情绪迄今不顺。联邦支援东部的上述款项中,至少每年有50亿马克“流入私人腰包”。为此,联邦政府决定在全国进行反腐败清查,并把清查东部五州各级官员作为重点。应艾伯特基金会的邀请,作者自1995年8月16日至1996年2月16日在德进行了研究访问。特别是对其东部的社会经济进行了考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简介:德意志耶稣会士魏继晋(FlorianJosephBahr,1706-1771)于1738年抵达中国。当时,天主教内部已经禁止就中国礼仪问题再行讨论,中国境内亦已禁止天主教公开传播。与其他在京欧洲传教士一样,魏继晋通过提供宫廷服务,获得在华居留权,但他视在华传教为第一要务,为此积极争取来自欧洲的经济支持,重视与欧洲尤其是德意志地区的信息交流。1755年魏继晋获得新教学者完成的《中华帝国全志》德文本,不满其中有关在华耶稣会士的部分记述,撰《驳谬说书》加以辩驳,以期向德语区读者证明,耶稣会士才是中国信息的权威发布者,希望德语区读者继续相信并支持天主教在华传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