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大监督司法的职能一向处在较为薄弱的状态,这不仅影响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职能的全面发挥,同时还制约了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享有的其他法定职能之发挥。目前人大监督司法的职能亟待强化,以完善我国的司法监督制度体系,提升司法公正性和权威性。突破的重点应当置于法律监督深入化、工作监督常态化和人事监督实质化等三个层面加以考虑,并同时强化人大监督司法的公开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即: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这四个"决不允许",无一不折射出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抱怨与不满,其中内涵极其丰富,涉及司法领域中的许多重要方面。
人大监督司法之困境及其消解
司法为民:破解“诉讼难”、“诉讼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