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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中心成立背景及其宗旨台湾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简称“保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1983年7月4日,台湾召开第一次保险会议,目的是处理当时保险统计数据不够精确,影响费率精算;以及核保理赔专业水平不足,以致保险纠纷层出不穷等问题。该次会议决议成立专责的保险费率、训练及研究机构,此为中心成立的滥觞。

  • 标签: 保险事业 发展中心 台湾地区 实践 保险费率 财团法人
  • 简介: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福建省为进一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给在闽创业台湾农民的重要来信精神,深入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更好地为台农提供保险服务,促进闽台农业交流合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 标签: 台湾农民创业园 福建省 闽台农业合作 海峡西岸经济区 胡锦涛总书记 保险服务
  • 简介:我国台湾地区由于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寿险商品销售渠道已由传统的业务员以及经纪人、代理人制度,发展成多元营销渠道。银行保险透过金控集团的共同营销与非金控集团的合作推广,已占新增保费收入的三分之一,并继续快速成长。此外,直接营销、电话、电视与网络营销也都有积极的成效。本文介绍了台湾地区寿险商品销售渠道的演进,提出了保险公司避免受制于银行渠道的建议,即建立品牌与商品优势,强调消费者利益与服务,维持经营利润并增加合作伙伴或渠道,是寿险公司未来应努力的目标。

  • 标签: 营销渠道 银行保险 选择策略
  • 简介: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普通百姓购车刚性需求旺盛,汽车消费市场极速壮大,我国汽车保有量呈现快速增长。据我国公安部交管局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达到2.64亿辆,我国近5年来机动车年均增量1500多万辆;同期,我国小型载客汽车达1.17亿辆,其中私家车达1.05亿辆,占90.16%,与2013年相比增长19.89%。

  • 标签: 台湾地区 反欺诈 汽车保有量 中国 理赔 车险
  • 简介:虽然两岸在构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时都宣称要以车祸事故受害人的利益保护为制度设计的主要出发点,但相较于台湾地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通过编织天衣无缝的保险法律网、构建完善的保险保障模式、赋予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以努力实现受害人利益保护的最大化,大陆《交强险条例》的许多相应规定却仍按照任意责任保险的模式予以设计,其实并未真正落实受害人保护的精神。此外为使受害人的损害尽快得到填补,两岸都在原有责任保险的框架中融入了一些无过失保险的因素,但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故而以《交强险条例》实施已届十年为契机,通过参酌台湾地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成熟经验,我们可知大陆有关交强险的诸多具体规则乃至整体框架设计其实都存在检讨的空间。

  • 标签: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交强险 政策性保险 受害人保护
  • 简介:2009年我国修订《保险法》增设“不可抗辩条款”是立法的进步,但因其未将投保欺诈等情形作为不可抗辩的除外适用规定,致使该类案件的司法处理无所适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制定中对保险人受欺诈后撤销合同诉求之支持,先定后删,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又将其作为待定议题,使学界对保险合同撤销权与解除权竞合时的“排除说”与“选择说”之争更趋激烈。深入研究所得结论是:在投保欺诈背景下,保险人应依法享有保险合同撤销权。主要理由为:投保人自觉履行健康询问时的如实告知义务是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在要求;依赖保险人的事先防范无法阻止欺诈;公正的司法不应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支持恶意欺诈行为;现行保险合同解除权制度对保险人的司法救济已形同虚设,不足以发挥惩恶扬善作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规则在投保欺诈案件中缺乏适用前提;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不该相互顶替取代;被投保欺诈的保险人撤销合同并不完全排除不可抗辨条款的适用;带病投保欺诈背离保险的本质属性,破坏保险的社会功能。

  • 标签: 投保欺诈 合同撤销权 合同解除权 不可抗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