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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结果
  • 简介:食品的范围除应以我们日常的生活经验判断外,还应当考虑行政法规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之间是一般法条与特殊法条的关系。依行政法规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属于食品原料的范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法条竞合关系,不应比较两罪的量刑轻重,而应当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一特殊罪名论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两罪的区分关键在于客观上投入毒害性物质行为是否发生在食物的生产过程中。对违法研制、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的非食品原料或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等行为的定性,应当依照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罪名。可以考虑增设研发、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添加剂罪。

  • 标签: 食品安全犯罪 非食品原料 犯罪竞合 帮助行为
  • 简介:刑法国际化就是指刑法发展进程中各国相互吸收、彼此渗进、趋于接近、共同前进的趋势,这一趋势有其深刻的经济、社会、法律和其他方面的原因。并且,刑法国际化约趋势在我国现行刑法典中已有所体现。

  • 标签: 刑法 国际化 内涵 成因 表现 普遍管辖原则
  • 简介:制造商因生产出品质上有缺陷的食品、药品,造成消费者伤亡事故,并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三种:其中因对原料商等其他分工者监督不严而过失生产伪劣食品、药品或者因对消费者保护不周而使得消费者不正当使用食品、药品,进而导致伤亡事故的,分别涉及到制造商对其他分工者的监督义务、制造商对消费者的保护义务,在制造商刑事责任认定的问题上更为复杂,也是理论上应当关注的焦点。制造商和原料商等其他分工者的关系中,制造商对原料商等生产链条中的分工者存在着监督义务,但是该监督义务可以透过刑法上信赖原则的介入而减轻。而在制造商和消费者的交往关系中,制造商负有严密保护消费者安全的注意义务,无适用刑法上信赖原则而减轻制造商注意义务的空间。

  • 标签: 食品 药品事故 监督义务 信赖原则
  • 简介:检察委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检察委员决策机制仍存在决策主体组织结构行政化、决策程序形式化、决策效益弱化、决策执行虚化等问题。立足我国实际,在不损及检察制度的基础和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实现检察权资源的合理配置、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从优化检察委员组成结构、完善检察委员的运行程序、优化检察委员职能、明确检委会办公室运行方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检察委员决策机制。

  • 标签: 检察委员会 决策机制 构建原则 改革路径
  • 简介:<正>检察委员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之一。改革、完善和发展检察委员制度,是关系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问题。本文试就检察委员的性质和任务以及完善检察委员制度等问题略谈浅见。检察委员的性质、原则和任务检察委员会是随着新中国检察机关建立而设立的内部机构,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和若干委员组成。检察委员会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最高权力机构,法律规定它对有关

  • 标签: 检察委员会 检察机关 副检察长 重大问题 委员会制度 检察权
  • 简介:腐败的治理是以科学的理念为指导的社会治理活动。科学的腐败犯罪治理理念是建构完备、有效的腐败犯罪控制对策的前提。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代表的国际反腐败公约着力倡导了防范性、内抑性、综合性、经济性、一体化的腐败犯罪治理理念,由此推动世界腐败治理运动的深入发展。

  • 标签: 腐败犯罪治理 国际反腐公约 治理理念 更新
  • 简介:上级人民检察院列席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有利于检察机关内部决策层面加大对下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工作力度,发挥检察机关的体制优势,凝聚上下级检察机关的合力,提高地方各级检察委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彰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应当依法科学界定上级院列席下级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议案的范围,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赋予列席人员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使这一做法切实可行、取得实效。

  • 标签: 上级院列席下级院检察委员会 列席范围 程序 法律效力
  • 简介:第五届全国侦查学术研讨暨侦查系主任论坛于2005年11月11日至13日在重庆市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西南政法大学承办,来自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参谋部、海关总署、部分省、市公安局等实务部门的代表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澳门司法警察学校等近30所高等院校的侦查系主任、有关专家和学者共百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 标签: 学术研讨会 系主任 第五届 侦查 论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