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洪灾保险制度的构建有利于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分担由洪水灾害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在最大程度上补偿受灾人的财产损失。构建洪灾保险的法律路径不仅有助于实现上述目的,且是对当前国家政策呼吁和现实风险社会的回应。其立法形式应当逐步推进,由试点规则到成为《保险法》中巨灾保险篇章的组成部分;其基本运营路径应当由政府和保险人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联合协作,共同有效的推进洪灾保险制度的落实;在事前构建联合巨灾保险基金制度,保证资金流动性以应对洪灾风险的即时性;在投保时实施强制基础保险加浮动的自愿机制,照顾不同种类风险承担者的现实需要,最后应建立洪灾保险的公估人机制,保障洪灾保险制度的后期实施。
简介:做大做强我国保险业,提高保险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是当前我国保险业的一项历史使命,也是保险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我国保险业蕴涵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主要体现在保险业关键指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保源转化率低;保险业发展不平衡;保险业功能需要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偿付能力需要增强等方面。我国保险业有条件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拉平国际差距,保持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发展速度,扩大资产规模,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国际竞争力,通过建设有较多承保利润的保险市场,改善资金运用环境,加快实施混业经营,推进保险市场主体的专业化运作等,最终实现我国保险业做大做强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