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杰斐逊而言,联邦制意味着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共同分享国家主权,其中,联邦政府享有管理对外事务(包括国际和州际事务)的权力,而各州政府则享有管理对内事务的权力。他主张对宪法进行"严格解释",强调联邦政府的权力严格地限于宪法中所列举的范围。在杰斐逊执政时期,他赞同联邦政府进行"国内改进"(即交通建设),但是,由于宪法并没有明确授予联邦政府进行"国内改进"的权力,他强调必须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明确授予联邦政府有关权力,其目的在于维护他关于联邦制的一贯主张,维护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主要由于杰斐逊的联邦制思想的阻碍,联邦政府的"国内改进"政策始终延滞不前。
简介:(一)全力提高粮食生产的比较利益,确保种粮农民的基本收入不断增加,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1.各省区要尽快建立粮食生产专项基金,获得稳定粮食生产有力的经济手段。2.强化政府对粮食生产的产业化发展的扶持行为,实行从粮食生产到饭桌的“全程负责”。3.在有条件地方加快粮食生产的规模经营,区域化生产。4.发展与粮农利益共享的社会化服务。(二)保证粮食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稳定。1.加强粮食生产的科技投入和技术推广,提高科技含量。2.加强弥补市场缺陷的职能。(三咖快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扩大当地市场与国内其他区域粮食市场交换,促进全国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粮食大市场尽快形成。(四)省级政府对中央已经确定的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