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以盗马案为核心,探讨清代乾隆时期南疆治理中的法律多元性问题.主要观点如下:基于清代文献记载,与内地和蒙古地区相比,清朝在新疆的立法并不成熟,在很长时间内没有颁行统一的刑事法规,相关案例中对法律的应用以皇帝个人意志为转移,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在面对新疆这样一个多元之地,清朝统治者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可以肯定的是:第一,在总体上,盗马案犯和被盗马匹主人的民族身份,甚至还有他们的宗教信仰,都是清朝官员在司法审判中的重要考量因素,因而导致司法依据的多元局面;第二,乾隆时期,对新疆盗马案犯的处罚较之清朝其他地方更为严厉,而实施的刑罚主要受到《大清律例》的影响,也反映出清朝在重案中对司法一统的追求;第三,嘉庆以后,在对新疆盗马案的司法审判中,无论是司法程序,还是对盗马案的定罪与处罚,都与内地的法律文化日益趋同.
简介:苏联为了在中国开展革命工作、协调与中国的关系,于1924年5月31日与中国签订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承认中国对外蒙古的主权和外蒙古为中国之一部分。这样,在1925~1927年中国大革命期间,外蒙古充当了苏联向中国内地输出革命的"走廊"。但很快中国大革命失败,中苏关系走向全面恶化。与此同时,苏联国内政治状况发生变化,斯大林模式开始形成,而日本称霸东北亚的对外侵略扩张计划也粉墨登场。在上述三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苏联开始形成了维护自身安全的战略缓冲政策,并最终完全得以实现。苏联该政策的实行完全是出于维护本国利益的考虑,对中国危害极大,不仅使中国又丧失了15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而且还扶植外蒙古建立了独立国家,使中国又多了一个潜在的地缘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