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单位职工张某于2004年6月经职代会联席小组长会议讨论通过被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于6月7日通过挂号信函告本人。现本人一直未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请问:其档案关系如何处理?如果作为死档在单位存放,今后是否会因未转档案关系又形成与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
简介:不少学者认为我国未来就业形势严峻,其依据是就业弹性系数不断下降,但是作者认为如果把隐性失业考虑进去,却发现至少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这10年问就业弹性系数只是出现了不稳定的震荡,并没有急速下降。
简介:现实生活中常常发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双方当事人既不续订劳动合同,也不终止执行原合同,这就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得不到法律保护,往往使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如企业由于这种劳动关系是不确定的,可以随时用终止劳动关系来约束劳动者;劳动者也可以随时不辞而别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从而影响企业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这种后果的责任,一般应由造成无劳动合同的主要责任方来承担,而主要责任方多数是企业。因此,合同期限届满,继续使用而不续订劳动合同,对
不转档案能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就业弹性系数急剧下降:事实还是假象
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受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