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继1996年4月1日后,我国又于1997年10月1日再次大幅度降低了关税,使我国的关税总水平由23%降至17%,平均降幅达到>6%。共有4874个税号商品的税率作了不同程度的下调,占总税目的73.48%。最高税率由120%降为100%,税率在30%以上的税目减少了45%。从1993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签字到现在的四年间,我国已经多次大幅度自动降低关税,总降幅达60%。同时,我国还在非关税措施、外贸管理、服务贸易等诸多方面采取了多项积极措施,使我国进出口管理体制进一步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接轨。它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并将对我国经济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例如,1995年1
简介:关税(Tariff)不仅是一种涉外税收和中央财政的收入来源,而且是调节国际经贸关系、保护幼稚产业、维护国家权益的必备工具,也是调整优化整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商品结构、产业结构以及经济结构的政策杠杆,归根到底是促进经济增长(Growth)的重要手段。作为政府的宏观综合调控职能部门之一的财政部门,宜从国家或地区的整个外贸、财政与经济的关联发展的高度,对关税的收入作用、保护作用和调节作用有一个全面、深刻的认识。不应简单地把关税仅作为一种涉外税收和中央财政的一种事务,某种程度上讲更是整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和财政发展的事务。基于这一认识,本文拟参考西方最新的相关研究成果,专就关税与增长的互动联系进行初步探讨,旨在为拓展公共财政的调节职能和发展职能提供一个新的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