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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入户抢劫的加重法定刑,决定了对入户抢劫的成立条件必须进行限制解释;成立入户抢劫,要求行为人认识自己所侵入的是“户”;入户的目的仅限于为了抢劫;入户方式应限定为携带凶器入户或者使用暴力、胁迫方式入户;户内成员教唆、帮助他人进入户内抢劫的,虽然他人可能成立入户抢劫,但户内成员仅承担普通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 标签: 入户抢劫 入户认识 入户目的 入户方式 入户主体
  • 简介:入户抢劫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同时还侵犯了公民的住宅权,对社会的安定和谐造成了重大的影响。虽然最高人民法院专门针对抢劫案件出过几次司法解释,但是对于入户抢劫的认识,在现实办案过程中仍存在很多分歧。本文试着根据现实中的案例,从入户抢劫的要件出发一一分析,对户的界定、入户抢劫的类型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

  • 标签: 入户 入户抢劫
  • 简介:高脚楼台面面墙,不围馆所砌鱼塘。若言精准扶贫事,笑指村姑晒网忙。

  • 标签: 诗词 文学 文学作品 诗集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的规定导致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发生重大变化,进而引起该罪诸多方面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并引起盗窃罪在行为类型、犯罪既遂形态等方面的纷争。入户盗窃行为是行为人以盗窃等非法目的,未经同意而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并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处所进行盗窃的行为;入户盗窃归罪并不改变盗窃罪作为结果犯的犯罪既遂形态。

  • 标签: 入户盗窃 入户行为 既遂 司法适用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单独构罪,这是对盗窃罪的重要修订,导致盗窃罪的成立和犯罪形态发生诸多变化,引发很多争议。本文在详细阐述"入户盗窃"单独构罪立法意义的基础上,对"户"的定义和特征、"入"的目的和认识以及"入户盗窃"的既未遂等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要区分"入户盗窃"的成立要件与既遂要件,在承认"入户盗窃"是行为犯的同时,坚持其财产犯罪的基本属性,仍然以是否窃得财物作为其既未遂的标准。

  • 标签: 入户盗窃 争议问题 理解和认定
  • 简介:2000年12月28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莫色热机、曲木克哈等七人,手持木棍、破坏钳窜至成都铁路分局西昌南站给水所3号井,用破坏钳剪断门锁后进入院内,采用语言威胁、殴打的方法,强行抢走三名当班女职工的人民币830元及价值1612元的物品。抢劫后,被告人又用绳索将三名被害人捆绑后方逃离现场。

  • 标签: 入户抢劫行为 司法解释 刑事责任 抢劫罪
  • 简介:“购房入户”似乎是政府善意地为商品房走出困境使尽了浑身解数后最后甩出的一道“杀手锏”,如果果真如此,那真是让人怵然心惊!从笔者手中掌握的数据来看,“购房入户”的数量永远也跑不过同样在小跑步前进的住宅建设数量。深圳到2010年人口发展的控制规模定位在430万人,现在的人口据

  • 标签: 空置商品房 购房者 户籍制度改革 规模定位 保值增值 人口发展
  • 简介:2007年8月19—20日,南海水产研究所杨北胜副所长、农业部渔业科技入户专家李卓佳研究员等一行七人在阳西县海洋与渔业局陪同下,分别深入到阳西县溪头镇对虾养殖示范基地和近江牡蛎养殖示范基地进行调研。

  • 标签: 渔业科技 农业部 调研 专家 示范基地 对虾养殖
  • 简介:新安小学出世之日,即文漠先生去世之日。我于今把二周祭要买祭品的钱买了这部书,来送给新安小学作为开校二周纪念的礼物。这里面有许多小小的实验!俗语说:“百闻不如一见。”说得更确些是:“百见不如一做。”科学实验要从小做起。

  • 标签: 科学实验 丛书 新安小学
  • 简介:数据的采集、提取和理解是人类感知和认识世界的基本途径之一,数据可视化为人类洞察数据的内涵、理解数据蕴藏的规律提供了重要的手段。随着数据时代的来临,大数据的分析、挖掘与可视化已经成为信息技术发展的迫切需求。面对当前科学可视化、信息可视化、可视分析研究和应用的新形势,

  • 标签: 数据可视化 丛书 科学可视化 信息可视化 信息技术 可视分析
  • 简介:9月10日下午,郑州市民王先生来到西大街派出所,想为孩子上户口,结果却因孩子取名太个性而没办成。王先生说,他给孩子起的名字叫“王@”,这几年电脑流行,“@”(谐音“爱他”)也是新生事物,估计没有人用这个名字。

  • 标签: 先生 孩子 取名 个性 名字 儿子
  • 简介:踏实做事,赚点钱就好2003年的春天,黄埔区东风本田发动机公司到学校招聘,年级只有前4名的学生才有机会面试,只录取2名,高泽钦以优异的成绩被录取了。高泽钦是广东揭阳人,生于1984年,俊朗清秀,是个富有幽默感,积极乐观的人。他聪敏好学,比较贪玩,初中一直成绩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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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规定了“入户盗窃罪”。此罪应在厘清“户”与“入户”含义的基础之上进行具体认定。“入户”的非法性具有客观行为的非法性与主观目的的非法性2种。入户盗窃型盗窃罪是行为人“入户”实施盗窃行为而构成犯罪的情形。行为人“入户”开始实施盗窃行为时,方可认定其为实施盗窃罪的着手;而如果行为人“入户”未窃得任何财物,则应当认定为盗窃未遂。

  • 标签: 入户 入户盗窃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规定,在实践操作层面的争议较大,往往涉及罪与非罪等问题。"入户盗窃"侵害了住宅内财产的所有权和公民住宅安宁权双重法益,应属于复行为犯。"入户盗窃"存在未遂形态,入户物色财物作为"入户盗窃"犯罪的着手,以区分既未遂形态,应坚持以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作为既遂的标准。

  • 标签: 入户盗窃 法益 复行为犯 犯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