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对孤残儿童进行收容的社会养育福利机构为孤残儿童提供了一个成长的场所,同时也能够为他们提供一些必要的医疗服务以及教育活动。这些孤残儿童中,有一部分儿童患有生理上的残疾问题,他们被正常的家庭所收养,以及步入新家庭的难度都会比较大。尤其是有一些重残孤儿,他们会滞留在福利机构中。虽然现如今社区养育福利机构已经逐渐形成了将残疾孩子送到家庭中进行寄养,让残疾儿童享受家庭温暖的模式,但是由于寄养家庭所处的地区难以为孤残儿童提供更加专业的医疗康复设备以及特殊的教育服务,甚至会影响到共产儿童正常生理功能以及社会定位的恢复,导致很多国产儿童仍然只能够在福利机构中集中进行教育和成长,这种模式长久的应用会不利于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成长,同样也会导致社会养育福利机构的压力变大。本文结合实际分析社区养育福利机构支持的孤残儿童养育模式,从集中养育以及家庭寄养两种角度去进行分析,希望可以为孤残儿童的养育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简介:[摘要]目的 分析并探讨家庭养育环境对儿童肥胖的影响。方法 选取2021年我社区流行病学调查确诊的180例肥胖症儿童作为观察组,另选取同期调查的180例同年龄段非肥胖症正常发育的儿童作为对照组。由经专业培训的儿童保健医生采用统一指导语对本社区及所辖学校1~7岁儿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 观察组肥胖症儿童看护人中以父母+祖辈看护为主(41.11%),对照组非肥胖儿童看护人中以父母看护为主(48.33%),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儿童养育环境的影响因素及其与儿童早期发展的相关性。方法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于2017年在上海16个区抽取187所幼儿园共22 509名新入园儿童,对其家长进行问卷调查。采用育儿环境指数(ICCE)评估儿童家庭养育环境,采用人类早期能力指数了解儿童早期发展情况。根据ICCE分数在人群中的分布将被调查儿童分为4组,家庭养育环境最差组(≤10分)、中下组(11分)、中上组(12分)、最好组(13分)。分别使用线性回归模型和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养育环境的相关因素以及养育环境对儿童早期发展的影响。结果共22 067名儿童完成本次调查, 年龄(44±7)月龄, 男11 425名(51.8%),女10 642名(48.2%)。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女孩、母亲教育程度高、家庭年收入高、独生子女、父母非离异及早期母乳喂养经历是新入园学龄前儿童家庭养育环境的保护因素[β=0.064、0.238、0.119、0.096、0.113、0.032,95%可信区间(CI): 0.020~0.108、0.175~0.302、0.058~0.180、0.046~0.146、-0.012~0.242、-0.051~0.116,均P<0.01]。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相较于养育环境最好组,养育环境中上组、中下组和最差组早期发展高危风险均更高,OR值分别为1.543 (95%CI: 1.373~1.735, P<0.01),2.537 (95%CI: 2.254~2.856, P<0.01)和4.198 (95%CI: 3.757~4.690, P<0.01)。结论养育环境不仅与家庭结构及社会经济因素有关,且与早期母乳喂养经历显著相关。而良好的家庭养育环境对儿童早期发展促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简介:摘要: 目的: 探讨家庭养育环境与儿童孤独症特质之间的关系 ,为减少儿童孤独症特质的发生提供理论依据。方法 : 采用随机整群抽样方法,使用中文克氏孤独症筛查量表和家庭养育环境量表 ,于 2019年 3-5月选取 沈阳 市儿童医院心理科 进行问卷调查,使用 Epidata3.1录入数据并使用 SPSS20.0对数据进行分析。结果 : 无孤独症特质组儿童的家庭养育环境在语言/认知信息、社会适应 /自理、忽视 /干涉 /惩罚、活动多样性 /游戏参与、环境气氛 6个维度得分均高于有孤独症特质组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 结论: 男性性别、有分离史、社会适应/自理、频繁忽视 /干涉 /惩罚、环境气氛差与儿童有孤独症特质有关 ,应当重视儿童早期有关方面家庭养育环境的改善。
简介:摘要目的研究分析社区健康干预对儿童保健服务及母亲养育行为的影响。方法选取2012年12月~2013年12月我社区300例3岁以下儿童母亲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150例。对照组给予常规儿童保健服务,观察组在常规儿童保健服务的基础上,给予社区健康干预。观察并比较两组儿童保健服务效果以及对儿童母亲养育行为产生的影响。结果观察组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社区健康干预显著提升了该社区儿童保健服务质量与水平,提高了儿童母亲有效使用服务的意识,改善并优化了母亲的养育行为,值得广泛推广。
简介:摘要目的针对社区健康干预对儿童保健服务和母亲养育行为影响进行深入研究,为进一步改善母亲养育行为提供支持。方法选取同期生育不同地区儿童500例作为研究对象,A地区250例,将其作为观察组,B地区250例,将其作为对照组,对照组采用常规方法进行保健服务,观察组则给予社区健康干预服务,对比A、B地区母亲对儿童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对保健服务满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果经分组统计研究,观察组母亲对于儿童各项知识掌握情况比对照组更加突出(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观察组儿童保健服务满意度为96.00%,对照组的儿童保健服务满意度为82.00%,观察组的儿童保健服务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社区干预护理对于儿童保健以及母亲养育行为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有利于提高社区对儿童保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儿童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