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社会治理的目标一要秩序,二要活力,三要秩序和活力的统一,即和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的实践载体,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体制保证。现实实践中我们要警惕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中的内卷倾向,勇于革新,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要避免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