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社会信任是市场经济持续健康运行的基础,对维护市场的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公司违规的视角,使用独特的调查数据,系统地分析和检验社会信任对公司违规行为的治理效应;并进一步考察在治理公司违规中,社会信任这一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之间的互动机制。研究结果显示,社会信任与公司违规行为呈显著的负向关系,社会信任在规范公司行为方面存在“治理效应”;社会信任这一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在治理公司违规行为上存在相互替代的关系。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政府管制削弱了社会信任对公司违规行为的治理作用;社会信任可能通过影响公司对诚信道德价值观的重视等路径,抑制公司的违规行为。本文的研究结果证实了国家进行诚信建设的重要性,也为加强企业内部诚信文化提供了经验证据。
简介: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从企业所有权视角对信任环境与企业捐赠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并且进一步分析政治关联对两者之间关系的影响,结果显示:从整体来看,信任环境与企业捐赠显著负相关,即制度环境的改善抑制了高管的机会主义行为,捐赠的代理问题得到缓解,但在根据控股股东性质对样本进行分组检验后发现,上述现象仅在国有控股企业中存在。政企关联削弱了信任环境对企业捐赠的影响,加剧了捐赠的代理问题,但这种现象主要体现在非国有控股企业中。非国有控股企业之所以甘愿承担政企关联所带来的更严重的捐赠代理成本,原因在于其主要想通过政企关联来发挥捐赠的政企纽带效应,以达到获取政府补贴的目的,而这种现象在国有控股企业中并不存在。
简介:保证一词有多种含义,在法律上具有特定意义的保证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按民法理论理解,作为民法上的保证是指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对债务人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的人称为保证人;受担保的合同为主合同,保证人是主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保证合同是从合同,与受担保的主合同是一种从属关系。被担保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为被保证人,被保证人是主合同的债务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有权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义务和要求其承担责任的人为保证人的相对人,其是主合同的债权人。一般认为,保证关系的当事人只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组成,不包括债务人。经济合同的保证属于民法上的保证。
简介:通货紧缩,这是目前经济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不知是通货紧缩本身的复杂性使然,还是过去对此问题研究不够的缘故,对通货紧缩的一些理论观点,人们的理解很不一致,对中国是否出现通货紧缩等实际情况的判断则分歧更大,甚至截然不同.看来问题的症结在于经济学界对通货紧缩的基本理论问题缺乏研究与共识.为把通货紧缩的研究引向深入,应当有人在这方面多做些工作.本文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原理,拟就通货紧缩的特征与成因这两个基本问题略抒己见.一、通货紧缩的特征什么是通货紧缩(Deflation)?就其定义而言,有多种不同的表述方式.以下列举的是国内外文献中较有代表性的几种:1.通货紧缩是指与货币和信贷供应紧缩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