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南开学报》1991年第5期刊登金岩的文章《试论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摘要如下:对于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人们常用职务侵权的提法加以概括,这是不科学的。应该指出,执行职务的侵权行为与职务侵权行为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第一,从立法上看,两者是由两个法律加以规定的。民法通则第121条的民事责任是指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责任;而行政诉讼法第68条所规定的赔偿责任则是指由职务侵权行为引起的行政法律责任。第二,从侵权行为本身的构成看,职务侵权行为是一种行政侵权行为,它表明职务活动本身就构成侵权。与之相反,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则表明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而职务活动本身并不构成侵权。
简介:编者提按:大陆法学往往是概念法学,而概念清晰与否,如何理解概念,则往往就成了法学关注的核心和法律规则的基点.其实,"侵权行为"这个表达所涵盖的内容,已经颇具中国的特色,它与我们所借鉴的西方法律之原本表达已有所不同.虽然可以约定俗成之理由持用之,但其中差异及可能由此产生的概念上的不周延和理论上的困惑则不可不知.读者所见,即因此而发之仔细、深入且有实际意义的文字.仔细之谓,作者不仅认真细致地考察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立法的有关规定,而且还分析了与之相应的学说阐释,从而使读者由此既获其所论之大端,又得其兼听之明.深入之谓,作者所论,起于我国民法学界百余年来每每乐道不疑之题,非有充分阅读、体会和思考断难有如此觉察领悟,此所以见其道行已深之处.实际意义之谓,我国正在进行的民事立法准备工作中,侵权行为似乎已成独立一编之势,有关讨论与研究纷纷扬扬,而此文稳健严谨,用心实然,意在知其所以然从而发现其应然,显然有裨益于实际立法的思考与斟酌.至于作者由此所立之论妥当与否,是否可以接受,自可另当别论,此亦学术之常事.
简介:本刊2012年第1期发表了杨立新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之后,在学界引起广泛关注,认为这不仅是研究媒体权利保护和媒体责任法律界限的重要成果,而且也是法学研究的一种创新形式,体例新颖别致,内容丰富多彩、切合实际,被誉为中国的侵权责任法重述的内容之一。杨立新教授在继续进行这个课题的研究,力图构建全面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将侵权责任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本期继续刊登杨立新教授撰写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之《中国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法律适用指引》,继续推动这个重要的研究工作,并将这一研究成果奉献给各位侵权法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侵权行为形态和侵权责任形态研究,是当今世界侵权法研究的重点问题,是在侵权法研究中最有技术含量的部分。对此,我国侵权责任法学者的研究独具特色,并不逊于英美侵权法研究和大陆法系侵权法研究的水平。期待学者关注这一课题的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
简介:通过对古代法典和现代各国法律的比较研究,发现不作为侵权行为规制模式从传统的一般条款模式、注意义务模式向行为模式发展。不作为侵权责任从混合责任向独立责任发展、关于责任构成的规定从粗疏到精确、责任范围呈不断扩展的趋势,不作为侵权行为立法趋同化的特点愈加明显。此外,确认旁观者容易救助义务为制定法上的义务的国家不断增加,立法和实践中,民法法系国家关于旁观者不作为侵权行为不断扩展,而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对旁观者不作为侵权行为也予以认同。为此,我国立法应顺应发展趋势,采纳行为模式,扩展不作为侵权行为范围,加强旁观者不作为侵权行为研究,在法律确认这一新的不作为侵权行为类型。
简介:一涉外侵权行为之债法律冲突的形式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不法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并造成损害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这种债务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或其住所位于外国,或者被侵害的客体位于外国,或者侵害行为或侵害结果发生在外国,就构成涉外侵权行为之债。由于涉外侵权行为之债与数个国家发生联系,而各国关于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定又存在差异,因此,涉外侵权行为之债必然会发生法律冲突。这类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冲突从各国立法规定来看,侵权行为的构成一般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受害人受害事实的发生;2.加害人行为的违法性;3.加害人的不
简介:罗马法上的债最初起源于犯罪,原始的誓约是债的起源的最典型的形式;罗马法上的债具有强制性和财产性。民法法系国家的侵权行为属于债的范畴,债具有财产性,债法为财产法。传统民法不严格区分债务与责任,根据现代法理学特别是我国法理学的发展,应将义务(债务)、责任与法裁区分开。德国民法上的请求权理论有科学性,也有局限性。我国应当借鉴和变革侵权行为之债的立法模式,借鉴和变革德国民法上的请求权理论,改变损害赔偿(恢复原状)过于宽泛的内涵,在《民法通则》规定的多种侵权责任形式的基础上,制定侵权责任法,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奠定基础。民法典应以权利为本位,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科学的民事责任观念与民事责任法体系,构建更加科学的债的观念与债法体系。本文提出了“侵权责任法纲要与部分条文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