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3
56 个结果
  • 简介:《物权法》第106条将“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作为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一,表明立法者更侧重保护所有权人的利益。“合理价格”是指区间价格而非一个特定价格。“合理价格”要件化的立法同我国“零售式”的立法体例、立法者拟借助法律规则提升民事主体的道德水平的目的以及公权力的管制意图密切相关。其因无法对“合理价格”进行精准定义,导致了司法适用的混乱和法律解释难题,同时,违背私法自治原则、善意取得制度的宗旨以及生活现实。

  • 标签: 善意取得 合理价格 构成要件 有偿
  • 简介:论市场型价格立法思路郑迎新市场经济的运行,使得我国的价格立法也必须由计划型、半计划型向市场型转变。价格立法的转型首先表现为其思路的变化,这一变化主要反映在价格形成机制、价格主体的地位与价格决策权的配置结构和价格调控机制等方面。一、价格形成机制的转换目...

  • 标签: 价格立法 市场型 决策主体 价格体系 市场调节价 价格调控机制
  • 简介:<正>搞市场经济必然受到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的支配。而在竞争规律作用下产生的市场竞争关系,需要市场竞争法调整。市场竞争法是指共同调整竞争关系的各部门法规范构成的有机统一的国家权力控制体系。从法律规范角度看,它是由调整竞争关系的经济法规范、民法规范、行政法规范和刑法规范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规范构成的;从控制力量的来源看,它是国家权力的体现,由国家强制实施为后盾;从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看,竞争法主要是通过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对限制竞争法》或

  • 标签: 市场竞争秩序 竞争关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 法律规范 国家权力 限制竞争
  • 简介:<正>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以下简称竞争法)是大多数国家确立市场规则.调整市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规范。通常被称为经济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竞争法.该法的颁布,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竞争法律制度的初步确立.本文通过中韩竞争法的立法模式、执法机关、调整范围和法律责任的比较,就我国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谈谈个

  • 标签: 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营者 法律制度 反垄断法 公平交易 法律责任
  • 简介:竞争法调整竞争关系的观点违背了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基本原理.竞争法调整的是竞争规制关系;竞争关系作为一种市场关系,一般是通过交易关系直接或间接表现出来,它是形成竞争规制关系的基础关系;竞争规制关系是一种独立的经济关系,由竞争法专门调整.

  • 标签: 竞争法 调整对象 民商法 经济法 竞争规制关系
  • 简介:竞争政策与贸易政策都是基本的经济政策,并且在主要方面都体现为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在现代社会,竞争政策与自由贸易政策在追求的目标和面临的现实条件方面具有一致性,在功能上具有相互促进和补充的作用,但是两者在作用的领域、价值观念和取向以及具体处理和作用的方式等方面存在内在的差异性和潜在的冲突。

  • 标签: 竞争政策 贸易政策 反垄断法 中国
  • 简介:<正>近几年来,尤其是上海和深圳的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以来,我国股票市场日益活跃,股票价格持续上升甚至达到世所罕见的程度.诚然,股市行情高涨可以调动公众股票投资的积极性,有效地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对股份制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股市繁荣的后面,也暴露出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股票价格扭曲则是其中尤为突出的一个问题.

  • 标签: 股票价格 我国股票市场 现状及对策 股份企业 持票人 股票交易
  • 简介:市场价格基准是判定政府购销行为是否存在补贴利益的标准,从怎样的市场中、选择谁的价格,是其中的关键问题。从微观层面而言,基准价格的定价主体,必须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其行为目的,基准价格不应存在任何有悖于"经济人假设"的事实。政府价格与关联交易中的私人价格都不宜作为基准价格,但国有企业价格原则上应纳入基准价格的备选范围。从宏观角度来看,基准市场的竞争秩序,既不能被政府干预所扭曲,也不能受私人垄断或私人限制竞争行为的抑制。若个案中不能找到符合上述两方面标准的市场价格基准,调查机关可以通过分析政府购销定价的商业合理性,来判定其行为是否存在补贴利益。

  • 标签: 补贴 反补贴措施 利益 基准 市场 价格
  • 简介:在国内竞争法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国际竞争法,以国际竞争关系作为自己独特的调整对象,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作为维护国际市场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的法律体系,国际竞争法包含了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两个方面的内容。

  • 标签: 国际竞争法 调整对象 地位 体系
  • 简介:分配正义问题和产业竞争力问题通常影响一国环境税的立法走向。环境税的累退性容易给低收入群体和家庭带来负面影响,从而违背税法的分配正义原则。征收新的税收无疑会影响一国的产业竞争力,从而违背税法的中性原则。为了确保成功制定环境税,基于分配正义立场,各国针对环境税纳税主体采取环境税税后免除制度或财政转移制度,其中财政转移制度效果较佳。基于产业竞争目标,各国针对环境税纳税主体实施必要的税收免除制度。

  • 标签: 环境税 分配正义 产业竞争 税收免除 财政转移
  • 简介:规制法治化是网络型公用企业竞争的必要前提,以事业法和反垄断法规制为其主要内容。事业法规制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规制、价格规制、互联互通与接入费规制、禁止交叉补贴与普遍服务规制、不对称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涵盖在位生产者、潜在竞争者、交易者和消费者的福利在内的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均衡;反垄断法规制包括滥用网络优势行为规制、合并与拆分规制、联合限制竞争规制、行政垄断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有限竞争自由→适度竞争自由→充分竞争自由”的发展。就法律位阶体系而言,反垄断法应为“基本法律”,而事业法为“非基本法律”,反垄断法应优于事业法。

  • 标签: 网络型公用企业 竞争 法律规制
  • 简介: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发展,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大量涌现,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就是其中之一。刑法第182条规定了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列举了四类行为方式,因此对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的四种行为方式进行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 标签: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行为方式 中国 刑法
  • 简介:国外竞争法关于跨国兼并活动的管制王传辉进入本世纪八十年代,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以跨国兼并为主的第四次兼并浪潮。由于银行业的参与以及各国政府的大力扶持,这股兼并浪潮愈演愈烈,至今未衰。①1994年全球企业兼并成交额达到3410亿美元,1995年上半年的跨...

  • 标签: 竞争法 跨国兼并 相关市场 司法实践 域外效力 欧共体委员会
  • 简介:<正>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的运行,商品生产和交换中出现了活跃而公平的竞争.这种适度的竞争,正反映了我国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特色.但不能不看到,处于竞争关系的从业者,由于经济条件不同或竞争手段失控而产生的负效应——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不正当竞争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1)违法性.它违背了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关于保护合法的社会主义竞争,以及民事活动必须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如假冒商标行为违背了我国《商标法》,以假充真、掺杂使假行为违背了《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剽窃知识产权违背了《专利法》,刊登虚假不实广告违背了《广告管理条例》,哄抬物价、欺行霸市违背了《价格管理条

  • 标签: 反不正当竞争 法律管制 社会主义竞争 诚实信用原则 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标法
  • 简介:国企改革不能盲目追求民营化,关键要厘清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我国国有企业分公益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对于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分类监管。竞争性国有企业存在政企不分、垄断等很多问题,对其进行市场化改革是渐进改革的权宜之计。国企改革要通过法律程序逐步推进,以实现改革目标。

  • 标签: 国企改革 国企分类 竞争性国企 制度设计
  • 简介:知识产权在形式、微观和静态上表现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权,但在本质、宏观和动态上体现为对竞争的促进。知识产权与竞争之间的这种复杂关系决定了知识产权在竞争法上地位的特殊性,并且需要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两个不同的视角进行分析。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为知识产权提供补充或者兜底的保护,保护知识产权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传统的和基本的任务。反垄断法则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规制,规制知识产权滥用是反垄断法新兴的和敏感的领域。

  • 标签: 竞争法 知识产权 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
  • 简介:竞争法是维护市场经济制度下竞争自由原则的基本法律。知识产权是对创造性智力成果及工商业标记所享有的权利。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日益成为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而伴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竞争手段的翻新,当某些类型的知识产权在难以受到传统知识产权法保护时,需要借助竞争法获得保护;由于知识产权可带来市场优势地位,权利人有时超出知识产权法所赋予的权利范围行使权利,此时则需竞争法对此加以限制。因此,竞争法在对知识产权提供保护的同时,约束知识产权的行使不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以避免对竞争自由及创新带来不利影响。

  • 标签: 竞争 知识产权 反垄断 权利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