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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人工智能与非国家权力叠加,进一步加剧了国家功能变迁,政治国家中心主义开始衰退。“个人”已经并将继续深入地被“智能利维坦”客体化,“人-人”关系模式转化为“人-技术-人”关系模式,催生新的社会结构形成,国家与非国家力量、法律与算法、伦理与技术开始同构新秩序。自由和权利的主要威胁将是横向上的非国家力量而不再是纵向上的国家权力。法律场景发生深刻变化,需要重建“善”的维度,以平衡“权利优先”论;需要在法律技术意义上迎回的“义务本位”,以矫正“权利本位”,解决“权利失能”问题。

  • 标签: 人工智能 智能利维坦 场景变迁 权利失能
  • 简介:人工智能反过来超越人类智能扮演上帝角色的奇点正在迫近,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司法系统获得了某种后发优势,借助信息技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提高办案效率和透明度,使审理流程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质变和突变。这对现代法治的制度安排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现阶段对法律专家系统软件的设计和运用应该持一种慎之又慎的态度,尤其是在电脑量刑方面更不可急于求成,也没有必要完全排除法官的心证和裁量。司法权的终局性注定了要通过辩论的优胜劣汰机制选出一个正确的最终解决方案。在这样的现代法治体制面前,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都只是实现合法正义的辅助手段,切不可本末倒置,这是我们始终应该铭记的一条基本原则。

  • 标签: 人工智能 司法权 司法运营电脑化 法律推理 自由心证
  • 简介:人工智能背景下新闻传播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出现了巨大变化,尊崇客观、公正、最小伤害的新闻伦理传统面临冲击,研究范畴由新闻工作者、新闻机构、新闻受众延伸至智能技术和社交平台,它们在新闻伦理图景中的位置和行为模式也产生了变化。以算法伦理和大数据伦理为主要的逻辑起点,结合智能时代新闻传播模式的具体变化,从个体伦理层次、组织伦理层次和社会伦理层次厘清具体道德行动者的行动领域,可以更为清晰地展现各道德行动者之间的伦理互动结构,并且综合呈现人工智能时代的新闻伦理结构和不同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

  • 标签: 人工智能 新闻伦理 道德行动者 伦理治理
  • 简介: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新闻传播领域,在为传媒业带来变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伦理法规问题,如对数据的非法采集和过度分析,存在算法偏见,算法不透明,涉及隐私的数据保护缺位等。可以从法规建设、传媒应具备的责任意识和完善技术规避风险等角度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算法在传媒业的应用凸显了技术理性的优势,但却忽略了价值理性所提倡的人的主导性和价值观,人机协同推进技术理性和价值理性的交融,有助于人工智能在新闻传播领域的健康发展。

  • 标签: 人工智能 新闻传播 新闻伦理与法规 数据保护
  • 简介:人工智能时代智能机器人有可能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智能机器人在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外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理应受到刑罚处罚。我国现有刑罚体系是由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和权利刑构成,刑罚处罚对象及刑罚处罚方式均无法也不能涵括智能机器人。重构我国刑罚体系并将智能机器人纳入刑罚处罚的范围符合刑罚的目的,同时也符合人工智能时代发展的需要且并未违背基本法理。建议增设能够适用于智能机器人的删除数据、修改程序、永久销毁等刑罚处罚方式,并在条件成熟时增设适用于智能机器人的财产刑或者权利刑等刑罚处罚方式。将智能机器人纳入刑罚处罚的范围,本质上是将智能机器人作为社会成员资格的承认,这是由其参与人类生产生活的程度、所处的经济社会地位所决定的。

  • 标签: 人工智能 智能机器人 刑罚体系 权利刑
  • 简介:人工智能产品是否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可以将其划分为弱人工智能产品与强人工智能产品。弱人工智能产品不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仅能在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内实施行为,实现人类设计和编制程序的目的。弱人工智能时代的"外患"在于,人类完全有可能让其为己所用,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弱人工智能产品作为犯罪工具,当然无刑事责任的承担可言。强人工智能时代的"内忧"在于,强人工智能产品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能在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外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其具有独立人格和刑事责任能力,可以将其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并给予刑罚处罚。强人工智能产品的设计者和使用者未履行预见义务和监督义务,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可能与自然人责任主体、其他强人工智能产品构成共同犯罪。针对强人工智能产品的犯罪,有必要在刑法中增设删除数据、修改程序、永久销毁等刑罚种类。

  • 标签: 弱人工智能 强人工智能 独立意志 辨认控制能力 刑事责任
  • 简介:法律的核心功能是维护社会规范性期望的稳定,法律通过“深度不学习”的方式成功化约了社会复杂性。而在人工智能为代表的认知性技术兴起之后,学习能力的急速提高将深刻改变传统法律的特征,法律的计算化和社会科学转向是其典型表现。大数据、区块链、智能合约、模拟仿真等技术应用正在持续改变法律的功能形态,催生出“小法律”“实验法”等新型学习性法律。从法律不学习到机器学习,将在法律空间、法律时间、财产形态、信用机制、法律自由、法律正义等各个方面产生深层效应。根本性的挑战在于法律功能独特性的丧失。法律不学习被机器学习取代,规范性期望被认知性期望取代,法律被代码/算法取代,这也就是法律“死亡”的前景。

  • 标签: 人工智能 区块链 机器学习 智能合约 法律功能
  • 简介:什么是人工智能?尽管随着人机大战,人工智能已经成为了一个耳熟能详的热词,但究竟什么是人工智能,却在行业内都难以有一个确定的定义。其实简单地说人工智能就是对人的意识、思维过程的模拟,但之所以人工智能的定义难以确认,关键在于对“智能”的定义难以确认,在人工智能领域经常有一句话说:我们连人的智能是什么都不知道,何谈人工智能?因此目前大家普遍认可的还是由约翰·麦卡锡(JohnMccarthy)在1956年的达特矛斯会议

  • 标签: 人工智能猜想
  • 简介:如今人工智能迅速崛起,算法扮演重要角色。算法可以有效调配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但是,算法在提高市场透明度和促进交易速度的同时,将增加共谋的可能性。企业通过算法可不以协议的形式更方便地达成共谋,如自动发出价格信号、自动执行相同的定价策略以及监督与相同的定价策略相偏离的背离者等。算法共谋不会改变认定共谋的核心要素,且算法可以作为执行合意的工具,因此,对算法共谋的认定需在个案中依据市场环境来完成,特别是找到企业之间存在合意或相互依赖性的证据。

  • 标签: 人工智能 算法 共谋 协议 平行行为
  • 简介:人工智能未来发展的要义,在于其作为一种基础设施,提供给人类普遍使用。传统的职业分工是功能性分工,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给现有的职业体系带来“结构性失业”和“全面性失业”的风险。在人工智能时代,趣缘合作可能成为职业分工新的模式。在未来,把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交给人工智能来完成,这实际上给人类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去思考人文、社会与心灵的新空间。未来的职业规划将愈发与兴趣紧密结合在一起,而终身学习和兴趣学习则成为教育革新的重点。从这个意义上讲,创新成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根本要义。现有的职业体系和教育体系都需要为人工智能带来的“创造性破坏”做好准备。

  • 标签: 人工智能 职业规划 功能分工 趣缘合作
  • 简介:实现人类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的终极追求,是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应然状态。从机器大工业时代人工智能时代,社会生产力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在马克思的技术思想下,人工智能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它的发展以及在人类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应用为人的解放创造了条件,即为人从异化劳动中解放出来,人的社会关系的解放以及人的需要的满足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人工智能的发展也引发了人们的担忧,因此,人工智能的发展指向应遵从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及彰显人的价值,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应实现共享,其最终导向是为人类解放服务。

  • 标签: 马克思主义 技术 人工智能 人的解放
  • 简介:1950年,英国著名数学家、逻辑学家阿兰·图灵(AlanTuring)提出了图灵测试,开始了人工智能的研究。随着人工智能不断地向前发展,也引起了学者们的困惑与争议。机器是否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人类智能?针对该问题的回答可以把人工智能的观点区分为两类,即强人工智能和弱人工智能

  • 标签: 人工智能 智能模型 法律论证 1950年 逻辑学家 数学家
  • 简介:1、让机器在没有人类教师的帮助下学习。机器需要具备在没有人类太多监督和指令的情况下进行学习的能力,或在先验知识和少量样本的基础上进行学习。也就是说,机器无需在每次输入新数据或者测试算法时都从头开始训练模型。

  • 标签: 人工智能 先验知识 训练模型 学习 机器 试算法
  • 简介:如果说2017年互联网行业最热的词是什么,也许非“人工智能”莫属。从1956年前后人工智能技术开始系统发展直至20世纪80年代,在这段时间里,受制于当时较低水平的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只能执行来自人类的指令和完成一些简单的计算。它将人类从繁琐的重复性劳动中解脱出来,因而被当做人类解决问题、处理工作的好工具和好帮手。可以说,那时候的人工智能只是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工具,为了增进“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而缓慢发展着。

  • 标签: 人工智能 人类 幸福 工具 1956
  • 简介:<正>人工智能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形成的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内容涉及控制论、心理学、仿生学等。智能或智力,本来是指人类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由脑的活动所表现出来的功能。而人工智能是研究如何让计算机去做原来只有人才能做的智能工作,也就是使电子计算机模拟人的某些智能行为。机器模拟人的智能,可以模拟到什么程度?能不能代替以至超过人类智能?能不能成为“第二认识主体”?在这些问题上,存在着分歧。从认识论角度对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关系作些分析,对于解决这些分歧是有帮助的。

  • 标签: 人工智能 人类智能 智能机 智能行为 思维规律 认识主体
  • 简介: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对传统的哲学观念提出了挑战。在层次哲学观看来,人类意识现象及其活动具有层次性,有的层次基于逻辑推理与运算,是工具性的,可以通过计算实现而且已实现得很好;有的层次是认知或知识性的,亦可以通过机器学习实现而且有实现价值。此外,还有两个更深的层次:理性反思层次与人生体验式的实践层次,它们是人区别于机器的根本所在。正是因为这些更深层次的奥秘还远未被实质性地把握到,所以整体而言,超越人类心智的所谓强AI仍遥不可及,并且也缺乏伦理必要性。

  • 标签: 人工智能 层次观念 认知语言 具身性 伦理建构
  • 简介:人工智能的这次热潮因深度学习算法的突破而起。与前两次热潮相比,此次最大的不同在于已有算法实现了商业化应用,并对一些领域实现了变革性的发展推动。长期来看,人工智能将通过逐步迭代,用程序来替代人类智慧。当机器拥有人类所赋予的部分人类智慧,再结合数据采集及应用场景,将会替代人类的重复性劳动,比如安检员、收银员等;还可成为人类决策的助手,比如辅助医疗诊断、成为教师助理等。

  • 标签: 人工智能 人类智慧 技术 学习算法 数据采集 医疗诊断
  • 简介:继网格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之后,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缩写为AI)已成为目前全球各国政府、学术界、教育界、产业界广泛关注的热门领域。其影响之大,甚至产生了“炒作”人工智能的效应,很多事实上与人工智能并无太大关联的系统、产品也常冠以人工智能的头衔。

  • 标签: 人工智能 产业影响 网格计算 移动互联 “炒作” 物联网
  • 简介:春节假期后,上班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事实上,在人类历史上的绝大多数时候,人们都无需面对假期后不想上班的问题,因为古时候的人要么没有假期,要么不用工作。更重要的是,在漫长的历史中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并不认为工作是一件值得赞许的事情。

  • 标签: 麦当劳化 人工智能 精神 工匠 人类历史 假期
  • 简介:自从AlphaGo击败柯洁,代表人工智能缩写的“AI”一词,瞬间成为街头巷尾的讨论对象.达到了“没听过A睹B不敢跟人聊天”的地步。然而,AI不是一夜成名的网红,也不是科幻电影里的终极大反派.

  • 标签: 人工智能 “工” 科幻电影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