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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是连接词尾,“”+“”是定语词尾和依存名词的结合。如今,很多中学生,甚至大学生也难以区分两者,因此,不仅在分析句子成分时存在问题,更重要的是无法正确理解文意,并且很难正确使用两者。鉴于此,笔者举出几种能够区分两者的方法,以便学生正确使用“”和“”+“”的结合。第一,我们要观察“”在句子中起到连接前后文的作用还是表示依存名词“”的意思。如果“”起到连接前后文的作用,句中的“便是连接词尾,而表示“”的意思,便是定语词尾和依存名词的结合。第二,我们要观察“”后能否附加格助词,并且加补助词“”时起到强调原因或条件的作用,还是表示包括的意思。如果“”后不能加格助词,并且加“”时起到强调原因或条件的作用,句中的“”便是连接词尾,否则,是定语词尾和依存名词的结合。第三,我们要看能以其他连接词尾还是其他名词代替。如果“”能以其他连接词尾代替,便是连接词尾,否则,是定语词尾和依存名词的结合。第四,我们要看在句子中充当谓语还是状语或其他成分。如果包含“”的部分在句子中充当谓语,便是连接词尾,否则,是定语词尾和依存名词的结合。第五,我们要看整个句子是单句还是复句。如果是复句,这里的“”便是连接词尾,否则是定语词尾和依存名词的结合。

  • 标签: 连接词尾 定语词尾 依存名词 单句 复句
  • 简介:汉语中与球类项目搭配使用时,用手做的是“打”,用脚做的是“踢”,两者很容易区分。相反,韩语中并没有这种区别,例如,足球、篮球、排球,棒球等使用“(做)”,而乒乓球、棒球、台球等使用“(打)”,由于韩语中对这种情况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因此给韩语为非母语的学习者带来了不少混乱。笔者试图从名词的叙述性获得,球的大小和重量等方面,探讨“(做)”和“(打)”的使用情况。经研究,笔者发现,参与人多、比赛形式多样的球类项目,不能用某一动词来概括这个运动中的所有行为,而且这些名词已获得叙述性,就应该和“(做)”搭配使用;而参与人少、比赛形式单一的球类项目,能够用某一动词来概括这个运动中的所有行为,而且这些名词还未获得叙述性,就应该和“(打)”搭配使用。此外,球小且轻的运动项目使用“(打)”,而球大且重的运动项目使用“(做)”。

  • 标签: 球类项目 叙述性 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