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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侦查、预防、服务”元一警务策略萌芽并发展于我国台湾地区,是一种全新理念主导的现代化警务策略。在该警务策略指导下,打击犯罪、安抚被害者、预防二次被害一化运作。研究“侦查、预防、服务”元一警务策略的内涵,剖析其内在结构和运行法理,有助于在我国大陆地区实现该警务策略的本土化,为我国的警务改革和警务创新提供思路,以期为改善警民关系、提升警察权威、完善侦查体制等提供指引。

  • 标签: 警务策略 警察权 警民关系 警察权威 侦查体制
  • 简介: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各种社会关系呈日趋复杂态势,涉法涉检信访案件不断增多。为有效化解执法办案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静海区检察院连续出台《涉稳案件流转风险预警工作规定》《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工作办法》《重大紧急信访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涉案风险管控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评估、预警、化解”位一工作机制,较好地化解了独流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佟家庄村坑塘污染案、非法传销案等社会关注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办案风险,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效果,得到市检察院、静海区委领导的肯定。

  • 标签: “三位一体” 风险管控 执法办案 工作机制 检察院 管控体系
  • 简介: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如此的接近角梅就像角梅不曾想到会用一生来赴一场与椰树的约会

  • 标签: 三角 中国 当代文学 诗歌
  • 简介:或有期间研究的一个必然逻辑起点就是论证或有期间真伪问题。从制度的本源上展开分析,或有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具有本质上的差异,乃为独立存在的期间制度。然存在或有期间却并非当然具有存在之必要,还需要论证或有期间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或有期间应当是具有独特存在价值之制度,即能够通过限制处于比较优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获得或行使特定的权利,结束权利所处的不确定状态,从而妥当地均衡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或有期间制度的构建则应当遵循或有期间内在价值的指导,着眼于"严格性"的基本定位,同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兼顾公平,以安排或有期间基本制度的具体内容。或有期间制度的基本规定应当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并列规定于我国未来民法典期间制度一章节之中。

  • 标签: 或有期间 民法典 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
  • 简介:农地“权分置”改革从国家、集体、经营者和农民角度分别回应了土地制度变革的需求。相比较于其他农地流转方式,通过信托方式流转农地可以更好实现更新农地经营模式,确保农民土地利益以及实现农地保护制度等目标。当前,我们有必要梳理“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土地信托的法律结构,从注重制度建设、完善土地信托的配套制度,并树立信托法思维等角度完善土地信托制度。具体而言,政府可以通过在村集体组织内设置专门的咨询机构,为有意向参与土地信托流转的农户提供咨询服务,让农户发现土地信托制度的优点,进而运用该项制度。需要明确土地上各项权利的内容,厘清权利的边界。建立不动产信托登记制度,公示土地信托的信托财产和信托关系。为投资于农地流转信托所获得的收益实行适当的税收优惠,发挥信托的融资功能。

  • 标签: 土地信托 农地流转 三权分置
  • 简介:我国现行法之所以未遵循法律逻辑将土地承包权包含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中,既导源于特定的制度基础,也受制于薄弱的理论研究。法学界对“权分置”中土地承包权的“种”不同解读,均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其应为一种兼具身份性和财产性的成员权。“权分置”中土地承包权的权利构造,要明确其权利主体和权利内容;土地承包权的“配置主体”是个体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体现公平的价值取向;土地承包权的“行使主体”是团体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户”,承载效率的目标定位。土地承包权内容由其权利性质和制度功能决定,故应包含承包请求权、承包收益权和承包监管权等权能。

  • 标签: 三权分置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权利构造
  • 简介:传统侵权法强调其补偿功能,对于损害之理解持差额说的观点,因而将损害仅限于损害结果即行为人给他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侵权行为未造成实际损害者,则不产生侵权责任的负担。然而伴随侵权法损害观从差额说到规范损害说的过渡,以及近代以来侵权法预防功能的加强,侵权法上的损害已然突破实际损害的限制,发展至包含损害结果、侵害行为和损害发生之现实危险的维状态。

  • 标签: 侵权法 损害内涵 三维解读
  • 简介:董事对第人的责任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的一个例外制度,在认定董事对第人承担责任时应严格限定其适用条件。董事对第人的责任应坚持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认定董事对第人承担责任时应满足以下要件:一是董事主观上须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二是损害行为应具有职务性,是第人因董事的过错行为受到损害。我国应在《公司法》中就董事对第人的责任作出如下规定:"董事在职务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 标签: 董事 第三人 公司债权人 赔偿责任
  • 简介:船员劳务恶意诉讼已成为当下审判活动的顽疾。201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面加强了防治恶意诉讼的力度,创设了第人撤销之诉制度。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的相关规定出发,结合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四章之规定,分析了该制度的创设背景、法律要件,并对具体实施问题提出相应建议,探讨了第人撤销之诉对防治船员劳务恶意诉讼的重要意义。

  • 标签: 第三人撤销之诉 船员劳务 恶意诉讼
  • 简介:12月5日,河南省驻鹤壁市部分人大代表在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效录的带领下轻车简从,来到门峡市视察检察工作.在听取汇报后,人大代表参观了该院的荣誉室、图书室、书画创作室、摄影展览室;视察了该院控申接待大厅、案件管理大厅、办案工作区、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代表们对该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的评价.

  • 标签: 法律监督 三门峡市 河南省 视察 侦查指挥中心 人大代表
  • 简介:晋州市人民法院党组紧密结合审判执行业务实际,立足于“四个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打破“执行难”困局,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新华社、《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该法院被晋州市委评为践行“实”标兵单位,原院长纪兰牛被河北省法院授予“邹碧华式先进人物”荣誉称号。

  • 标签: 人民法院 晋州市 河北省 《法制日报》 “执行难” 社会效果
  • 简介:设立监察委员会是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在宪法理论、制度和实践方面都需要对这项重大改革措施进行深入研究。在宪法理论上,必须讲清楚监察委员会的宪法依据究竟何在,围绕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监察委员会的关键问题进行理论构建。在宪法制度上,必须界定监察委员会的职权性质,并厘清这种监察委员会的职权与其他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在实践操作层面,这项重大改革应依据宪法的程序,在维持既有宪法秩序的前提下稳步推进。

  • 标签: 监察委员会 宪法理论 政治体制改革 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制度 宪法依据
  • 简介:在“权分置”的法律架构中,“土地经营权”与土地承包权的分离属承包土地的“债权型利用”,但应赋予分置后的“土地经营权”一定的支配和排他效力以利其流转。“权分置”的法制完善应从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等方面着手,明确集体土地成员权内容,完善土地承包权设立与存续规则,凸显土地经营权的财产性质,确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及其配套制度。

  • 标签: 三权分置 集体所有权 农户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流转形式
  • 简介:农村土地“权分置”的目标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此,须对土地经营权进行物权塑造。其途径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通过合同与登记创设“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物权法定意义上仍然是一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人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将该权利设定抵押或作其他法律处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应将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负担在登记簿中加以记载,并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 标签: 三权分置 土地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权
  • 简介:距离买房已经过去了近年,吴小林看着自己孩子很可能因为这个'凭空冒出来的'刘志成的孙子而上不了小学,他没有办法了,摆在他面前的,只剩下诉讼一条路'这房子除了你和孩子,还有五个人在上面。'工作人员提醒,系统里登记着该房屋上还有刘志成、王雅等一家五口,刘志成为此户户主。房主吴小林很吃惊,自己完全不认识他们,他们究竟都是什么人?2015年,北京市海淀区幼升小将采取房产'六

  • 标签: 买学区房 另有户主 学区房竟
  • 简介:侦查干扰行为存在于各类犯罪案件中。侦查实践中犯罪分子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利用干扰行为逃避和对抗侦查的现象屡见不鲜。侦查机关想要在侦查对抗中处于优势地位,就要发掘侦查干扰行为的利用价值,探究侦查干扰行为的利用原则。在此基础上,研究犯罪各个阶段中侦查干扰行为的具体利用方法。使其在侦查实践中能够为侦查破案服务。

  • 标签: 侦查干扰行为 利用 方法
  • 简介:在大陆法系的成文法领域,先贤们早年创立的犯罪构成"阶层模式"是一种革命性的创举,由此犯罪被视为是符合构成要件的(即该当性)、违法(即违法性)而有责(即有责性)的行为。这一创举对于近现代大陆法系乃至整个世界范围内刑事成文法的制定和犯罪成立理论具有奠基性的重大意义。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新中国政权建立后将民国时代已经生根落地、开花结果的大陆法系"阶层模式"予以抛弃,移植了前苏联的"四要件模式"。而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当下中国刑法学又一次改信大陆法系的"阶层模式",但"阶层模式"同样存在着理论的不足和实践的障碍。因此,通过比较、鉴别和扬弃吸收,中国刑法领域完全可以重构犯罪构成。犯罪构成不过是在主观罪过支配下的客观行为构成某一犯罪所应当具备的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即只有能够反映行为人主观罪过的主观要件和体现客观行为的客观要件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主体的资格是犯罪构成得以成立的前提,而犯罪的主体身份则是行为已经符合犯罪构成后的必然现象。

  • 标签: 犯罪构成 反思与批评 三阶层模式 四要件模式 二要件模式
  • 简介:我国劳动规章的性质分为种情形: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规章,其性质为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在公有制企业为集体契约,在其他用人单位则为个别契约.分说比契约说、法则说更能够解释现行法和劳动关系实践.在应然层面,评价学说高下的标准是比例原则中的必要性原则,即:是否以对用人自主权限制最小的方式来实现保障劳动权的政策目标.分说的规制手段更丰富、更灵活,能够结成谱系,因而更容易实现比例原则的要求.根据分说评价和改良我国法律,关键是要理顺各个规制手段之间的关系,从而更充分地实现比例原则的要求.

  • 标签: 劳动规章 用人自主权 比例原则 必要性原则
  • 简介:我国关于第方支付业务存在立法缺失或滞后,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通常会沿袭审理银行卡支付案件的传统理路。建议借鉴美国《统一商法典》确立的安全程序规则,按支付流程来构造第方支付的责任体系,妥善解决非授权交易中举证责任及后果的分配问题。

  • 标签: 非授权支付 支付安全 支付效率 安全程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