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先秦儒家思想中的“权”,其理论旨趣在于探讨主体在伦理、政治活动中的自由及其实现方式。就“权”的内涵而言,乃是主体对社会规范的变通甚至违背,其依据在于道,道的开放性使“权”成为可能。就“权”的目标而言。先秦儒家主张“时中”;就“权”的方式而言,先秦儒家主张“时行”。“权”作为价值创造活动中的自由,是通过人格境界提升的途径来实现的。对先秦儒家思想中的“权”进行辨析厘定,有助于我们把握儒家思想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重要环节,也有助于我们从儒家传统伦理思想中汲取智慧。为我们构建现代伦理学、政治哲学思想体系积聚传统文化资源。值得注意的是,先秦儒家把行权当否的标准内在化。又有可能导致规范意识的缺失。
简介:本文主旨在研究法之思想.管法思想源流,在于形上学之道,改造儒之道统为社会道德礼义廉耻,效法阴阳家之天道,予人性基本需求;之法为战国田齐时代产物,是根据社会历史变迁和政治改革应运而生的思潮;法之意义之演变,从其字义,与刑、礼及其意义的扩展为宪律(根本大法)、制度、法度、法律、法令、政策、方法的意义;法之体系的建立,即是宪律制度(根本大法)的确立,法制的设置,法度(法律)的订定,法令的推行,法禁的设置,版法(公布的成文法)之公布,执法的过程,建立法之体系;法与权利、法与经济、法与道德的关系;法之特性为其精神公平无私、平等;其特质为绝对、恒常、超越;法之推行的过程要法法、重令、任法.
简介:现代环境法的发展经历了两次大的变化,度过了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全法两个阶段并已进入第三个阶段循环型社会法阶段。通过对三个阶段的环境法的对比,可以发现循环型社会法具有六个特点,即(1)注意到人类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以生态文明的基本理念,以环境友好为基本态度,以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价值取向:(2)以环境承载力为平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二者关系的基本依据和环境友好的底线;(3)从生态的高度看待环境。保护环境,承认环境保护的优先地位;(4)以保护生态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重视生态功能的保护与恢复;(5)以环境保护为基本任务,注意运用规划、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实现环保目的;(6)按照物质闭路循环的构想,促进降低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