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条为继承和发扬中医药学,保障中医事业发展,发挥中医在社会卫生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据我国传统医药学理论、技术、方法开展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以及教育、科技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中医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中医事业,必须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依靠中医药人员,吸收和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继承发扬中医药学的特色和优势,为人民健康服务。第四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中医工作的领导,实行保护、扶持、发展中医的政策,将中医事业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农村中医工作的扶持与指导制度,向农村推广简便实用的中医新技术、新疗法。第五条省中医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全省中医工作。主要职责是: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劳动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者。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把职业病防治的目标和任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简介:随着《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因卫生监督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正逐年上升。在这些案件中卫生监督员不可避免地要出庭参加诉讼。这就要求卫生监督员必须按照特定的标准要求,严格讲究仪表举止。卫生监督员的仪表举止,是指出庭监督员的外表和在法庭上的言行举动,包括衣着、仪容、声音、姿态、精神面貌、风度等。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卫生监督员出庭时注意了仪表举止,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1、着装不整齐。制服、便服混穿,不扣风纪扣,有戴帽的、有脱帽的,帽子歪戴或随意摆放。2、精神不振。有的面容憔悴,有的萎靡不振。3、仪容不洁。服饰肮脏,有的男同志胡须、头发过
简介:作为我国唯一的一本卫生法制综合性专业刊物,《中国卫生法制》杂志迎来了创刊五周年纪念。《中国卫生法制》创刊于1992年11月,由卫生部政策法规司主办,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国内外公开发行。本杂志的创刊是我国卫生法制建设发展的客观需要,一经问世,即引起了卫生界和法律界的极大关注,并寄予厚望。五年来,她热忱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的意义,准确阐述卫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她帮助广大卫生行政管理、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和医学院校师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她沟通各地卫生监督执法的具体运作与交流实践经验;她探讨卫生法学研究的新观点新思维;她已经成为向社会展示卫生系统卫生法制建设风貌的主要窗口。
简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