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了解大兴区非法行医治理现状,为制定整治对策提供依据。方法:对2011-2012年大兴区非法行医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果:2年间共取缔427户次,立案处罚151起、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12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3起,与行刑衔接开展前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0.05),综合治理使得非法行医初步得到遏制。结论:借助行刑衔接机制,初步解决了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经常遇到的调查取证难、行政处罚与执行难等一系列制约卫生行政执法的难题。应将行政处罚作为目前治理非法行医的有效手段,以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和案件移送的成功率为切入点,及时将那些明知故犯、无视病人生命与健康权而再次非法行医者绳之以法。
简介:在内幕交易案件的刑事诉讼中,由证券监管部门出具的行政认定意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一般包括了内幕人、内幕信息敏感期的起止日期、违法所得的计算等影响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要素。关于行政认定意见的争议普遍存在于内幕交易刑事诉讼中,也是司法实践中广受关注的控辩争点。通过分析行政认定在内幕交易刑事案件中的辩方困境问题,认为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认定在形式、内容、启动程序等方面尚欠缺统一规范。因此,在行刑衔接的背景下,应完善对行政认定的司法审查,避免行政认定意见中循环论证的逻辑缺陷,明晰内幕交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法律解释、证据标准等方面的区别及衔接,实现对内幕交易违法犯罪的准确认定与处罚,提高司法质效。
简介:行刑社会化是罪犯由监狱走向社会的过渡阶段,减轻和避免罪犯直接从完全封闭的监狱到完全自由的社会不适应性,是罪犯回归社会的重要环节。自其诞生以来,理论和实务界就其利弊存在的纷争一直未断,行刑社会化至今仍是一项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的行刑制度。但行刑社会化所反映出的行刑人道主义、行刑效益思想及其教育改造罪犯和预防犯罪目的的合理性,契合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思想,体现了行刑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向。随着人们刑事司法观念的逐步转变及中国司法体制的改革,在吸取以往实践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行刑社会化的理论与实践将更趋成熟和科学,将更为注重刑法的保障机能与保护机能的有机协调,其必将在我国获得更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所以研究监狱行刑社会化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更具有实践需要的现实意义,本人认为要做好监狱行刑社会化工作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