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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个结果
  • 简介:<正>1.2013年6月28日民政部令第48号公布2.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

  • 标签: 机构设立 政府民政部门 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 许可工作 法定条件
  • 简介:行政许可变更制度是情势变更催生下构建的行政许可动态修正机制。在制度设定层面,许可立法预设性为许可变更制度产生提供制度变量;在制度实践层面,许可实施动态性为许可变更制度产生提供操作变量。行政许可变更制度应当以类型化为基本路径,从许可类事项与信息更新类事项这两个性质层面来进行二元化制度设计,许可类事项变更则应当成为行政许可变更制度的规制重心。在启动模式上,许可类事项变更可设计为强制与自愿模式,而信息更新类事项变更只能设计为强制模式;在审查标准上,许可事项类变更适用区别于初始行政许可审查且具有行政许可后续监管权特质的特别标准,信息更新类事项变更则不涉及审查标准问题。

  • 标签: 行政许可 变更 类型
  • 简介:法院主导下的公司对派生诉讼成本的承担和对诉讼实质意义上的司法许可是两个紧密联接的股东派生诉讼核心制度安排:只有公司承担原告股东的派生诉讼成本,诉讼才有可能被股东提起;诉讼司法许可不仅使法院有机会事先甄别、剔除无益诉讼,而且公司承担股东诉讼成本也才具有正当性。这两个制度安排相互配合、相互照应,旨在鼓励有益诉讼、给予股东正当司法救济途径,和抑制无益诉讼、保护公司经营自由防止股东不当干涉之间取得大概的平衡。我国《公司法》第152条的修改方向应该是一方面给予法院阻止股东任意和无理由诉讼的司法许可权力;另一方面,如果派生诉讼案件经法院审查后允许进入诉讼程序,公司就应承担原告股东案件的诉讼费用,无论股东最后胜诉与否。

  • 标签: 派生诉讼 费用承担 司法许可
  • 简介: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制度,在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中,为查清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和场合。但现行信访听证制度在具体适用上还存在一些缺陷。分析信访听证制度,指出听证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并相应的提出了几点建议。

  • 标签: 涉法涉诉信访 听证制度
  • 简介:本文以"方正诉宝洁倩体字案"二审法官的裁判思路的梳理切入口,对著作权中的默示许可的规范依据和法律地位进行相关界定,得出默示许可是一种特殊的许可使用权而非利益平衡的工具的结论。遵循这一思路,笔者在文章的第三部分梳理了国内外默示许可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并在第四部分对"方正诉宝洁案"中二审法院的裁判思路做了简要评析,认为当中存在默示许可和权利限制两者的混淆,既违背了默示许可的法律特征,也未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最后,笔者对默示许可在互联网环境下解决著作权授权困难的作用提出了一些思考。

  • 标签: 默示许可 著作权 意思表示 权利限制
  • 简介:通过对三种分配正义原则:功利主义原则、平等主义原则与优先性主义原则之间的比较,阐明了优先性原则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概念,成,以及对它的反驳。优先性原则最初是为了特别关注过得差的人,并且避免功利主义原则与平等主义原则所遇到的困难而出现的。优先性原则关注绝对性,并具有一些优势。初步归纳,现在有三种成优先性主义的路径,分别是基于同情的论证;基于基本需要和权利的论证;以及基于可接受性的论证。但我们认为优先性原则与平等原则在概念、社会政策倾向等方面并没有什么有意义的区别。并且这种原则无法运用于位置善的分配,与平等主义原则一样,它自身也面临着处境下降的批评。因此,优先性理论还远不是一种成熟的理论。

  • 标签: 优先性 优先性主义 平等主义
  • 简介: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问题备受关注而法律规制制度尚处在探索之中的背景下,知识产权许可限制的反竞争审查,是目前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垄断认定中面临的共同难题。我国2008年生效的《反垄断法》虽然规定知识产权许可中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应受”该法规制,但同样未能提供“如何”规制的具体制度规则。以已有反垄断法的制度规则为基础,结合知识产权许可中的特殊问题,构建知识产权许可限制反竞争审查的一般分析框架,是有效解决实践中知识产权许可限制的案件纠纷,并及时推动知识产权许可限制反竞争审查走向合理与科学的重要途径。该框架由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组成:一是确立知识产权许可限制反竞争审查的“竞争损害”标准;二是界定知识产权许可限制涉及的产品市场、技术市场和创新市场;三是选择基于“区别对待”的分析工具和基于“利弊权衡”的四步检验法。

  • 标签: 知识产权 许可限制 反竞争审查 分析框架
  • 简介:<正>1.2013年4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4号公布2.自2013年4月12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2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

  • 标签: 管理办法 业务经营许可 邮政管理 快递业务 经营许可证 机构所在地
  • 简介:2013年1月10日齐鲁晚报2013年01月9日,记者从山东省司法厅获悉,2012年,微博、QQ等网络聊天信息首次纳入公证范畴。2013年,“摇一摇”、“搜一搜”的微信和陌陌等手机聊天信息也有望在公证后成为“证据”。2013年,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公证处为一起债权纠纷做了公证,而公证的内容竟然是微博留言。泉城路公证处业务负责人冯培明告诉记者。两个“互粉”的微博好友。其中欠债者要去国外生活,

  • 标签: 信息 范畴 证据 公证处 齐鲁晚报 网络聊天
  • 简介:《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江西省居住制度的正式实施。江西省居住制度从制度设计上看有利于实现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但在前期推行过程中推行效果并不理想,存在办证率不高、积极性不够等问题。其原因具体表现为门槛过高,宣传不到住,公安民警相关业务不熟悉等。为完善居住制度,江西省政府应降低居住门槛,加大居住制度的宣传力度,提升社区民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加快推进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全面推动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

  • 标签: 居住证 流动人口 江西省
  • 简介:近日读到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段伟在《中国公证》杂志2013年第7期发表的《公证撤销后被文书效力问题的延伸解读》一文,十分赞同其中提到的一些观点,作者用公式化的方法来诠释公证书的形成过程更是让人眼前一亮.通过阅读这篇文章,笔者不由自主地发散思维,并借此机会梳理一下之前的思考,谈一些看法.

  • 标签: 公证书 解读 效力 文书 撤销 发散思维
  • 简介:侦查人员对抽象犯罪嫌疑人有着概括的追诉意图,但是对其实施犯罪尚无客观的、具体的与合理的怀疑,不具备适当的证据使其被特定化为具体的犯罪嫌疑人。在撒网式侦查、无区别性监控、秘密侦查与立案前初查等领域,随着高科技侦查手段的运用与侦查模式的转变,普通公民成为抽象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基于公众匿名权理论与侦查权外溢效应防范理论,我国应当采取规制侦查行为的启动、运作与侦查成果之利用等方法,保障抽象犯罪嫌疑人的正当利益。

  • 标签: 抽象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 撒网侦查 高科技侦查
  • 简介:在国家版权局最新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建议稿》中,此前倍受争议的“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条款被予以删除,但此举是否能够真的平衡各方利益关系仍值得商榷。从我国的现实国情看,应当对“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采取批判性保留态度,在肯定其利益平衡价值的基础上,立法者应通过制度完善尽量弥补该项制度所固有的缺陷。

  • 标签: 著作权 音乐作品 法定许可 录音制品
  • 简介: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市场缺陷的存在,而国家救市则是挽救金融危机的一种重要方式。本次世界性金融危机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各国政府的积极救市。通过国家救市化解金融危机为经济法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素材,它雄辩地证明了即使是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国家投资经营法依然是经济法体系的独立组成部分。

  • 标签: 国家投资经营法 独立地位 国家救市
  • 简介:当前的房市限购令涉及公民的诸多基本权利,应站在宪法高度,考量其合宪性。以基本权利限制之合宪性标准为审查依据,房市限购令侵犯了公民的交易自由权、财产权和平等权,存在违宪性。从重塑限购令合宪性角度出发,房地产市场调控应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间的关系,处理政府调控诸手段之间的关系,限购令应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临时性配套措施;推行限购令,应引入行政决策程序及公众参与机制,严格界定限购令的适用条件;也应遵循法律保留原则,保障限购令合法合宪地推行。

  • 标签: 限购令 基本权利 合宪性
  • 简介:[案情]2007年来,A县B乡房地产管理所在受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过程中,所长张某在明知469户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中没有合法的用地批准手续(涉及非法占用一般耕地68149.41平方米,折合102.22亩),不符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为该469户违法建房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并收取上述469户办证费用共计87410元。

  • 标签: 土地使用权证 申请人 《房屋所有权证》 房产证 行为 房地产管理
  • 简介: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业务员与保险公司之问究竟是劳动法律关系还是代理法律关系的争议由来已久,本文讨论的主题是借用他人保险资格从事保险业务人员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问题。作者认为,借用他人保险资格从事保险业务虽系违法行为,但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通过举证来查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双方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结合保险代理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和区别,最终界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 标签: 保险业务员 劳动关系 保险资格 保险公司 人寿保险 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