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学界对于"从契约到身份"命题的讨论莫衷一是,如果"身份"指的是强势与弱势的身份之别,则在现代社会中,"从契约到身份"的命题是成立的。现实社会中"从契约到身份"的运动反映到私法领域,则意味着私法的自我矫正进程。在法规范层次上以格式合同为例的分析反映了私法依据身份矛盾因素,运用设权的法律技术使私法主体的法律地位相对平等,进而实现实质性的私法自治。在法哲学层次上的分析则表明了,私法的自我矫正是私法在面临形式理性的危机时运用反思理性对社会系统进行重新整合的过程。同时,这两个层次的分析亦表明,囿于私法的主旨,私法中"从契约到身份"的自我矫正对现实社会的身份矛盾无法做出最充分的回应。因此,与私法有着不同主旨和调整模式,并以身份矛盾因素为规范重心、以反思理性为主导的社会法便超越了私法的自我矫正,对社会现实做出更充分的回应。以此观照当代中国的法治进程,则可以铺设出法治发展的双重轨道:通往成熟的契约社会的"从身份到契约"之轨与通往正义社会的"从契约到身份"之轨,而后者又有两条分轨道,一为私法的自我矫正,二为社会法的开拓完善。
简介:公民是国家的基本因子,公民身份或公民资格是民主政治和现代国家治理的本质性内在规定。中国农民作为国家共同体的重要构成要素,农民获得平等公民权利和养成基本公民精神是民主国家建构的基本要求。当代中国农民不仅因国家的“政治屏蔽”面临着公民基本权利的制度性消解,而且也因农民公民意识的薄弱,农民身份面临着“自我锁定”,这二者共同构成了当代中国农民公民身份缺失的两大根源。我国农村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其首要表现为农民的“公民化”。即“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既需要农民公民精神的养成教育,也需要农民公民资格的国家认可和承认。中国农民现代公民身份的建构与重塑是保障农民权利、推动乡村治理、巩固民主基础的重要路径和必然选择。
简介:在传统媒体时代,对公共言论的特殊保护,在诽谤法上形成了基于言者的公共身份和基于言论内容涉及公共利益减轻名誉权侵权责任的两种不同路径,其代表分别为美国公众人物理论及其真实恶意原则和英国的“公共利益抗辩”。在网络媒体时代,随着传统公众人物理论的正当性基础面临巨大挑战,美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均对公众人物理论进行了反思及调整,开始依据言论内容是否涉及公共利益设定不同的诉讼规则,英国在2013年诽谤法改革中进一步明确了诽谤法上的公共利益原则,法国、日本也对涉公共利益言论给予特殊保护。公共言论特殊保护路径出现的融合趋势,对我国建立诽谤法上的公共利益原则具有一定启示。
简介:与陕西西安半坡遗址博物馆遥遥相对的地方,有一组规模宏大的现代化建筑群,那就是赫赫有名的中国西安卫星测控中心。卫星测控是干啥的?通俗地讲就是"放风筝":卫星发射上天后,为了能使卫星沿着预先设定的轨道准确地运动,就要在地面对其进行测量控制,否则卫星就像是断了线的风筝。卫星测控是一项极其复杂的
简介:如果哲学家讲的自由与法学家讲的自由不是同一个自由,那么,人们就可以相信,哲学家讲的规律、本质、社会、人类、历史、国家、自然等,与法学家讲的也不是同一个东西。但是,在讲社会、历史、规律这些概念时,法学家并没有声明“我说的社会不是哲学上的社会”,“我说的历史不是哲学上的历史”,“我说的规律不是哲学上的规律”。所以,法学家的声明“我说的自由不是哲学上的自由”就是讲不通的。事实上,哲学家讲的自由与法学家讲的自由应当是同一个自由,即使表述方式不同其精神实质也应当是和谐一致的。如果哲学家讲的自由与法学家讲的自由总是抵触的甚至是严重对立的,那么必定有一方讲错了,笔者认为是哲学家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