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改革建安工程价格体制,放开建安工程价格,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运用价格杠杆强化宏观调控。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市场,实行建安行业劳动保险制度,建立完善的建设市场规则,保持适度竞争。改革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实现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的动态管理。
简介:为了探讨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中工程造价的含义的界定,首先简要介绍了一般市场、成本和价格的概念,接着在应用市场的普遍原理的基础上对建设市场、工程成本的价格的含义进行了探讨,最后指出了明确工程成本和价格含义的意义。建设工程造价可以界定为:指建设市场中供应方(分别指承包商、设备供应商、设计咨询公司等)为完成建设工程所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称之为工程成本)及其投标价和合同价(称之为工程价格),以及需求方(业主)所需的所有建设费用的总和(称之为建设成本)。文中引入了一个新的术语——标价。
简介:国际通用FIDIC合同条款比较常见的有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土木工程师施工分包合同条件》等类型。这些条款比较合理地平衡了合同有关各方之间的要求和利益,比较公平地分配了合同各方的风险和责任,也明确地规定了合同各方的义务。在国际工程招投标中,价格调整通常采用物价指数加权平均公式法,这对合同各方分担的风险是公平的。
简介:继后立法是业主的合同风险,它引起的费用变化应从合同价款中相应增减。继后立法不仅导致巨额价格调整,而且是形成索赔和争议的重要因素,是业主造价控制的重要内容。在招标,评标及合同形成过程中,应对投标报价具有重要影响的相关适用法予以特别关注,正确处理继后立法,避免少扣多补。研究合同中的适用法,分析承包商将它们计入报价的方式和金额,熟悉处理继后立法的合同条款,跟踪现实政策和立法变化,分析继后立法对合同的实际影响,量化它们导致的相关费用,是处理继后立法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和方法。
简介:建设部于1999年1月6日以建标[1999]1号文,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本刊全文刊载,共业内人士参考。
简介:为加强投资控制,三峡工程建立了合同价和执行概算价两种价格体系:①按合同结算的价款支出+变更价款支出+索赔支出+各承包单位结算的价差+总公司供应物资、施工设备、水、电、旌工用房管理、砂石料所产生的价差+利息支出=工程成本支出;②按执行概算价计算的投资+变更价+国家批准的价差+利息支
简介:二滩水电站工程Ⅰ标(拱坝工程)、Ⅱ标(地下厂房工程)在国际合同管理中,对调整当地劳务工资采用了"文件证据法"和公式法。1993年底前采用"文件证据法",调差幅度约占同期合同期内劳务工资总额的5%。1994年1月1日起改用公式法,其补差额近10亿元人民币;公式法调差是否合适,参数选用是否合理,值得探讨。
简介:国家建设部于1999年1月6日,以建标[1999]1号文发出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的管理,保障工程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将《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简介: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改革建安工程价格体制发挥价格杠杆的宏观调控作用
对建设工程成本与价格的探讨
FIDIC合同中价格调整条款在投标中的运用
继后立法对二滩工程国际合同价格的影响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
三峡工程投资管理中的两种价格体系
二滩水电站工程国际合同劳务工资价格调整
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计价格[1999]1283号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