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现状分析东北地区能源资源比较丰富.1987年全区探明的石油储量为58.9亿吨,居全国首位.探明的煤炭储量642亿吨,占全国的8.7%,还有预测储量900亿吨,是我国东部蕴藏煤炭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建国后,由于国家对东北的石油、煤炭资源开发较早,同时进行了电力建设,并随着能源开发和大规模经济建设,建成了以大庆油田和辽宁7大炼油厂为主的石油开采和加工基地.1987年大庆、辽河、吉林油田年产原油6987万吨,占全国原油总产量的一半以上,年产天然气36亿立方米,占全国天然气总产量的28%.1987年东北地区煤炭总产量由1980的10616万吨增加到14754万吨,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16.9%.东北地区还建立起以火电为主,水电为辅的统一电网;1987年底,全区已拥有351个发电厂和8.9万余公里线路、变压器总容量3425万千伏安的输电网络.发电装机容量已由1980年的1013万千瓦增加到1636.6万千瓦,占全国装机总容量的16.4%.发电量由1980年550亿千瓦小时增加到1987年的840亿千瓦小时,占全国发电量的16.9%.1985年全区能源生产总量为19609.2万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生产总量85546万吨标准煤的22.92%.
简介:<正>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省(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的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规定》中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范围以外的,从事军品或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需实行《规定》的抵扣办法,由省级财税部门提出适用的军品或高新技术产品的具体条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后,另行规定。
简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41156号)规定,现就东北地区军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