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6年,气候系统(极地气象)研究所在气候预测理论与方法、气候系统模式研发以及极地气候研究方面获得了显著进展。揭示了GPCP和CMAP资料在北半球夏季风降水年际变率上的不一致性,提出基于两者算数平均减小该不确定性的方法和理由。GPCP和CMAP降水资料因覆盖全球范围和时间跨度较长而广泛用于气候监测和气候变率研究中。资料对比分析表明,尽管GPCP和CMAP资料均可描述北半球季风区降水的季节循环特征,但两者之间仍然存在明显的绝对误差,这种差异在5—10月的西北太平洋(WNP)季风区最为明显,表现为CMAP资料中WNP季风区夏秋季降水较GPCP资料数据偏多。
简介:论述了现代气候变化科学对人类新型发展观的贡献,中国对"发展"的新觉悟与国际发展观的演进相会合,从战略层面提高了对应对气候变化的认识,有力推动了巴黎气候大会的成功。本文归纳了《巴黎协定》所确立的新气候机制的4个要点和会后国际气候谈判面临的5个需要及时深化研究的新问题。中国确立的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目标,对创新我国发展路径具有战略意义,本文论述了这些发展目标的科学性。"十三五"是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期,提出了需要抓紧做好的5个方面的工作。强调低碳与改善大气质量有很强的协同性,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内外两个大局是互相促进、互相支持的,做好国内的事是根本。
简介:适应气候变化在国际公约谈判及国内适应实践中成为重要的关注内容,明晰适应相关的术语含义具有科学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本文通过比较适应相关术语认为,适应是行为方式或对策措施的界定,可不需量化数据支持;适应能力需有明确评价指标体系,并最终产生量化性评价结果;适应性更偏重于能力属性,其基本结论是有或无、强或弱的判断,在适应性有量化结论支持或明确强弱确定时则等同于适应能力。脆弱性评价中,暴露度体现主体对象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基本处境概况,敏感性表明气候变化对主体对象的影响,适应能力则是经济资本、自然资源、技术水平、社会保障四大要素的综合评价,各要素涵盖的具体指标需要酌情依据适应主体属性予以判别和遴选。适应气候变化与灾害风险管理在主体范畴、驱动因子、行动目的上有所区别,但两者共同关注提高对气候变化/气候灾害风险的抵御、承受、恢复能力,以降低不利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共同目标。
简介:2016年5月15—2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第1次预备会(APA1)、公约附属执行机构(SBI)第44次会议(SBI44)和公约附属科学咨询机构第44次会议(SBSTA44)在德国波恩举行。
简介:颜色旋回变化是地质剖面中最明显的变化之一,可以直观地反映地层的粗略的气候信息,如果地质剖面出露良好,也可以直接被卫星影像记录。GoogleEarth卫星影像是地质工作者野外工作准备过程中重要的参考资料。通过实地走访甘肃省张掖市南台子村彩色丹霞和GoogleEarth图像的观察,尝试提取3040m剖面亮度(L^*)、红度(a^*)、黄度(b^*)颜色变化信息并与地层局部实测的碳酸盐变化对比,发现L^*值与a^*值基本呈反向变化。L^*值一般与碳酸盐含量有关,高L^*值对应高碳酸盐值,反映湿润环境,红色层对应低碳酸盐值,反映干旱环境。L^*值和碳酸盐含量变化以及a^*值的变化共同反映了气候的干湿交替。根据地质调查,剖面年代在1000~1400万年之间,大致反映了早白垩世气候变化的框架,白垩纪早期气候旋回变化明显,并非一直处于十分稳定的状态。更为详尽的年代以及具体气候变化信息有待于后续的古地磁学与旋回地层学的深入研究。
简介:基于CORDEX计划的试验设计,利用区域气候模式RegCM3对全球模式FGOALS-g2在RCP8.5情景下的预估结果进行动力降尺度,预估了南亚地区未来近期(2016~2035年)和远期(2080~2099年)的夏季气候变化特征。结果显示,未来两个时段的气候变化空间分布类似,只是远期的变化幅度更大。具体表现为:高低空急流减弱,低空急流中心向北移动。南亚地区整体降水减少,但其北部降水显著增加。降水变化的空间分布主要受降水频率的控制,且降水频率随强度分布的变化表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降水的未来变化特征与水汽输送的变化有密切联系。在区域模式中,受低空急流减弱和北移的影响,水汽输送减弱,对应降水减少。而在全球模式中,虽然季风环流也在减弱,但可降水量增加起主导作用,使得预估的水汽输送增强、降水量增加。
简介:由于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外部性属性,减缓气候变化必须通过国际合作实现,必须体现一定程度的中央集权,考虑参与主体广泛性、减缓行动的范围和行动力度三大要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及其"多哈修正案""坎昆协议"等方案,对中央集权程度和三大要素各有取舍,构建了不同的国际减缓气候变化合作模式,但从实践看都未能解决国际减缓合作的问题。《巴黎协定》构建了"承诺+审评"的新模式,有望实现参与主体和行动范围的全覆盖,并通过透明度、遵约和全球盘点机制鼓励各参与方提高行动力度。然而要实现公约目标和科学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巴黎协定》下的国际减缓合作必须通过强化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机制来保障,并通过进一步明确中长期量化目标来促进各方提高行动力度。
简介:2015年年底召开的巴黎气候大会开启了全球联合应对气候变化的崭新时代,构建了“各国提交国家自主决定贡献—全球行动盘点—提高行动力度—各国再次提交国家自主决定贡献—最终实现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的全球气候治理新模式。本研究以目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收到的160份国家自主决定贡献(涵盖188个缔约方)为对象,对各缔约方的减缓目标进行了分类汇总,并重点对发展中国家资金需求、减排成本和优先投资领域进行了系统梳理。研究结果表明:160份国家自主决定贡献中,有122份明确纳入了资金内容;64份对执行贡献预案提出了具体的资金需求数额;31份对2030年国内温室气体减排量和减排资金需求进行了预估,并基于此测算出发展中国家2030年平均减排成本为22.3美元/tCO2;28个缔约方对国内减缓和适应领域资金需求进行了再分类,减缓和适应总体资金需求比值为1.4。如以目前发达国家缔约方减缓承诺为基准,2030年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资金需求总量将达到4740亿美元。
简介: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完成了历时4年的德班平台谈判进程,达成了以《巴黎协定》(简称《协定》)为核心的一系列决定。《协定》确立了一种全缔约方参与,以“自主贡献+审评”为中心,全面涉及减缓、适应及其支持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模式。这一模式在继承《公约》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自的责任,通过国家自主贡献的方式充分动员所有缔约方采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促进可持续发展。《协定》还鼓励除缔约方外的其他主体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进程,鼓励市场和非市场机制的加入,动员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领域。在制度安排上,《协定》体现了激励、透明、非对抗、非惩罚性的特点。《协定》的达成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传递出全球推动实现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强有力信号。然而由于《协定》全面平衡了各方的利益,在未来的遵约细节和实施落实方面将会有更多的难题,如果处理不当,将可能会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尤其是发展中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