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林地是一种自然物,并非人类所创造。因而,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来看,林地没有价值。但是,林地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在一定的劳动条件下,林地也能为人类永续提供产品和服务,即产生地租。正因为存在地租才产生了林地价格,其公式为:林地价格=地租/还原利息率。即林地收益现值的总和。因此,林地价格的本质内涵是若干年的林地纯收益即地租占现值的总和。本文从这一内涵出发,讨论了林地地租的定义,地租的表现形式及求算方法,在此基础上,计算并推导了由林地地租求算林地价格的基本公式以及永续利用条件下林地价格的计算公式。最后,选择了一亩杉木纯林为例,计算了一亩杉木纯林的纯收益价为3069元,以此推算杉木纯林地价格为2429元。通过计算分析得出,影响林地价格的主要因子有:①林地纯收益,林地纯收益愈大,林地价格愈高;②林业利率或贴现率,林业利率和贴现率越大,林地价格愈低;③林地的地利条件,即地理位置、周围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家行政因素等。总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社会对林地的需求日益扩大,地租会有不断上涨趋势,即林地的社会利用效益愈来愈高。因此,总体来讲,林地价格呈上升趋势。
简介:以最新发布的《中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为依据,根据2007年苏州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资料,对苏州森林生态系统的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营养物质积累、净化空气、物种保育、景观游憩等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进行初步评估。结果表明,苏州森林生态系统单位面积服务功能价值为69255元/(hm^2·a),总价值为446830万元/a,其中涵养水源价值为167910万元/a,保育土壤价值为59614万元,a,累积营养物质价值为25235万元/a,固碳释氧价值为76023万元/a,净化空气价值为25629万元/a,物种保育价值为86148万元/a,景观游憩价值为6271万元/a。
简介:通过技术进步不一定能够找到替代资源,而且即使能够找到,也要将经济活动限制在生态承载力之内,如此,就应该大力发展稳态经济;通过技术进步肯定能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资源利用,但是,如果不改变消费主义文化和市场经济资本逻辑,技术进步只可能增加资源消耗,加剧资源危机,鉴此,应该大力发展非物质经济;资源危机并不必然带来技术进步,只有进行制度变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有利于技术创新和资源危机的解决;在解决资源危机这一问题上,技术进步在很多时候并不一定比制度变革更有利。总之,对于资源危机的解决,制度设置及其贯彻比技术进步及其应用更重要,应该更加重视通过制度变革而不是单纯通过技术创新来解决资源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