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位会员,同志们:上海市保险学会第四届会员大会,经过全体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在短短的半天时间里已经圆满地完成了全部议程,确实是一次高效、务实的会议。而且我认为更是一次具有改革精神的会议。上海市保险学会成立于1984年,由于历史的原因,当时只有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公司,保险学会当然也只能在这一家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起来,并挂靠在人民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以后,虽然也随即加入学会,但学会的色彩总还带有一些母体的影响,与当前保险市场多家公司多元化经营的现实不相适应。通过今天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理事会,将使学会真正组建成超脱于任何一家公司的纯学术性的社会团体,应该认为这是学会工作中的一项改革和创新。其次,我还认为,这次会议是在上海保险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召开的,为实施我国刚颁布不久的《保险法》的各项规定,还有许许多多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探讨和解决。在此情况下,与会代表推选我担任上
简介:保险业全面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是中国保险业和保险会计准则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它的实施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后果。人们在对经济后果思考的同时,也对新准则的执行效力和是否能推动中国保险业持续与稳定发展表示担忧。本文首先归纳和总结非寿险业实施保险新会计准则的预期正面经济后果,其次探讨其实施新准则的预期负面经济后果,最后基于经济后果给我们的启示,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