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正式启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2015年12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克什克腾旗被列入全国农村承包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
对克什克腾旗草牧场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调查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