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研究目的:通过分析土地整治中农民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其背后原因,以期对构建土地整治中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提供有用的意见和思路。研究方法:采用文献综合法和实证分析法,对土地整治中侵害农民权益问题进行研究。研究结果:通过分析,本文认为土地整治中农民权益具体包括规划发言权、项目表决权、全程参与权、项目监督权、获取补偿权、管护知悉权和检举控告权,但目前却出现政府对农民权益保障的重视程度不足、农民参与土地整治权益受到侵害、农民获取补偿不合理等现象,这主要由于现行法律机制不健全、地方政府对土地整治政策理念的扭曲、农民公众参与意识相对淡薄。研究结论:构建土地整治中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机制,为保障农民权益提供法理依据;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机制,促进地方政府正确运用土地整治政策;建立土地整治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农民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简介:研究目的:试图提炼出土地整治一般化的框架模式来指导实践。研究方法:实践调查和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提出以目标用途为导向的土地整治模式,即以土地整治后的用途为目标,通过财务评估和经济评估进行投入和产出分析,确立市场主体和政府分担土地整治成本和分享土地整治利益的一般模式。研究结论:目标用途的确定是其前提,为土地整治指明方向;财务评估和经济评估是其基础,为土地整治寻找资金来源;模式选择是其关键,为土地整治选择实施者;土地整治政策是其保障,为土地整治提供积极性。以目标用途为导向的土地整治模式,为创新土地整治模式,构建土地整治长效机制,为持久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奠定坚实基础。
简介:汶川地震后,灾区农村居民点受到严重损毁,灾后重建工作刻不容缓,土地整治工作势在必行。本文以四川省什邡市为例,从整治自然条件、整治能力、整治迫切程度、整治意愿等4个方面14个指标,构建了农村居民点整理时序研究指标体系,利用"结构熵权法"确定指标权重,综合指数评价法确定农村居民点整理分区。结果表明,整治成熟区分布在洛水镇、师古镇等乡镇,整治总面积为811.62hm2;较成熟区分布在湔氐镇、马祖镇等乡镇,整治总面积为1229.79hm2;欠成熟区分布在冰川镇、蓥华镇等乡镇,整治总面积为449.45hm2。农村居民点整理时序研究可以使整治项目避免错过最佳的整治时期,为灾后重建工作提出指导性的建议,同时也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简介:深圳,尤其是原特区外区域,早期的工业以“三来一补”的加工贸易产业为主,体现在载体上则是建筑容积率低、土地利用率低,不符合现代工业发展要求的旧工业区,且这些工业区数量多、面积大、分布广。据调查,深圳市全市914个工业区中有680多个旧工业区,总面积约145平方公里,这些旧工业区急需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更新改造。因此,旧工业区改造也成为了深圳产业升级和城市更新领域的重要课题。本文拟从法律的角度,根据律师项目经验对深圳旧工业区改造问题,从立法及其实施现状、较其他改造类型的优劣势以及改造途径和模式等方面,进行粗浅的探讨,并就其中的主要问题分别向政府和开发主体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