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业法是我国的重要经济法律之一。所谓农业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农业活动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国家自立的基础,农业的稳定发展是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国外许多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农业立法,大都有成文的农业法律法规。农业法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领导和管理农业活动的基本准则与重要工具。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农业,一直将农业放在基础地位,发布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农业政策。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业的商品化、现代
简介:<正>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对科技工作有些地方却出现了偏颇。笔者通过调研,仅就农村经济比较发达的石家庄市农业科技工作做一剖析,并提出一些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体系不健全,队伍不稳定。目前,该市共有各类农业科技人员14522人(含乡镇企业),占从业劳力的0.03%,平均每614亩耕地只有一名农业技术人员。全市共有384个(乡)镇4494个村,有20%的乡(镇)、26.4%的村没有农科组织。八五期间,乡(镇)村级农业技术人员有4681转行跳出“农门”,占总人数的15%,其中畜牧系统有2700人改行,占该市养殖业人数54%。行唐县种植业系统28个乡镇原有的30名合同制乡镇农技人员,到1994年底只剩下1名。深泽县10个乡镇原有技术人员23人,现仅剩下6人,其中4人还兼职其他工作;全县125个村基本上没有技术人员,更没有技术站或技术组。1、资金严重不足,阻碍了科技事业的发展。据调查统计,该市19个县(市)区中,种植业系统有3个县区能保住工资,略有事业费。有8个县(市)只能保住工资,8个县(市)保不住工资。其中缺口1个县在10%,2个县在20—30%,4个县在30—50%,1个县在50%以上。畜牧业系统58%的县科技人员只能保60—80%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