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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事和解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并得到法律界的广泛认可,但“赔钱减刑”的错觉及由此引发的负面效应影响了刑事和解的社会效果。重庆市武隆县检察院公诉环节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实践为突破困境提供了素材,是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明确结案方式、完善立法依据、建立跟踪监督机制等刑事和解对策的有益探索。

  • 标签: 刑事和解 困境 对策
  • 简介:自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以来,立案监督制度发挥了较为良好的功能和作用,维护了司法公正。但立案监督制度本身存在的法律条款粗疏简略、立法规定刚性不足等问题使立案监督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运行得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在刑事立案和立案监督中设置的业务目标考评指标使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产生了利益性冲突,由此而使双方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出现了刚性的抵触乃至柔性的对抗。因此,有必要对立案监督制度进行全面的改造。应从规范执法的角度出发,从立法上完善立案监督制度,建构以质量为中心的立案监督考评体系。

  • 标签: 立案 立案监督 业务目标考评 利益冲突 机制确立
  • 简介:食品的范围除应以我们日常的生活经验判断外,还应当考虑行政法规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之间是一般法条与特殊法条的关系。依行政法规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属于食品原料的范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法条竞合关系,不应比较两罪的量刑轻重,而应当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一特殊罪名论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两罪的区分关键在于客观上投入毒害性物质行为是否发生在食物的生产过程中。对违法研制、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的非食品原料或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等行为的定性,应当依照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罪名。可以考虑增设研发、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添加剂罪。

  • 标签: 食品安全犯罪 非食品原料 犯罪竞合 帮助行为
  • 简介:在对刑法公共安全的理解上,以往的多种见解都遵循着一个前提性判断:刑法中的公共安全有一个统一的内涵。正是因为这一前提判断的偏差,导致了以往的多种观点都存在解释力不足的问题。在对“公共”的理解上,无论是主张其为不特定多数人、多数人、不特定人抑或是不特定或多数人,都难以自圆其说;在对“安全”的理解上,无论是主张所有的重大公私财产都属于公共安全,还是认为只有重大的公众财产才属于公共安全,抑或将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纳入安全的范畴,都会捉襟见肘。由于兼顾法益侵害与规范违反的立法理念和类型建构的立法技术在刑法分则第二章中的适用,刑法中的公共安全具有多元的规范内涵。

  • 标签: 公共安全 不特定多数 法益侵害 规范违反 类型建构
  • 简介:伯纳德·哈考特在《危害性原则的崩溃》一文中提出,危害性原则在不断扩张的同时也失去了其自由保障机能,正处于崩溃状态。劳东燕通过对中国现状的考察,写成《危害性原则的当代命运》一文,指出在中国刑事司法日益政治化,危害性原则正陷入困境。实际上,危害性原则崩溃的本质在于国家权力凭借风险控制的正当理由不断蚕食公民自由,问题的关键仍在于如何处理公共政策同刑法基本原则的关系。实体法意义上的标准难以客观化,外部的法制构建也许更有建设性意义。

  • 标签: 危害性原则 风险控制 主观评价 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