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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二零一四年里四分之三的时间,我在蓉、荣之间往返。数十次的启程与到达,少有不那么湿淋淋的天气,却带了越来越亲近的情绪。二月的末尾当我初次踏上陌生的土地,一切都还和远处山上那尊著名的大佛一样模糊。我的小个子旅行箱不允许我带走太多,几件换洗的衣物、一只电吹风、一盒到哪里都离不开的红茶、一本怎么看都不会觉得无聊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有一个装满了旧日歌曲的音乐播放器,差不多就是我全部的行李。军绿色棉大衣裹着我的胆怯和坚定,开始习惯这里缓慢流动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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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从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传来的信息,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内,共审议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129个;通过法律85个、有关法律的决定33个;还批准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公约和重要协定60个。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另外,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内,其所属信访局共立案发函交办重点信访案件5858件,已结案3140件,其中纠正司法机关处理的各种错案377件,接受群众检举和控告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520件,协调解决各类纠纷、解决群众其它问题584件。从全

  • 标签: 月法 全国人大 委员 常委会 群众检举 信访案件
  • 简介:2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媒体通报会.就2012年度常委会工作要点作了详细介绍。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桂维民参加并讲话。

  • 标签: 省人大常委会 通报会 秘书长
  • 简介:深夜,河南开封一男子发现有小偷撬开窗户入室,报警之后挥刀相向,导致撬窗者重伤。2008年12月,这名男子被法院一审判刑3年,并赔偿损失费5万余元。该男子及其家人不服判决,目前已经上诉。面对小偷入室,究竟该如何防卫,注意哪些"尺寸"?如果有朝一日,小偷爬上你家窗户,可否推他下去?专家称推下楼后可能属防卫过当。那么,现行正当防卫规定是否需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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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3D打印技术不仅将制造的工具带入千家万户,也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挑战。是谋求变革以迅速应对,抑或是审慎观望、通过现有法律进行微调,需要结合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未来发展变化考量。在"开放式创新"的大趋势下,笔者认为立法者应当以知识产权法的目的为核心,来思考解决3D打印带来的知识产权问题。未来的解决之道应当是依托现有法律制度,确保个人非商业性利用3D打印技术的自由,鼓励权利人推进商业模式升级,综合利用更为灵活的授权许可方式,降低侵权风险,避免立法者的过早介入,为3D打印技术的未来发展保驾护航。

  • 标签: 3D打印 知识产权 合理使用 开放式创新
  • 简介:对少数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在法律的框架下.只要基本构成犯罪,即使证据尚不充分.即可附条件逮捕.继续补充侦查证据。补充侦查后仍不能达到证据要求的案件.当即撤捕。

  • 标签: 附条件 工作制度 逮捕 运行 重大案件 补充侦查
  • 简介:《条约法公约》第31条第3款(c)项引发了“有关国际法规则”的范围和时际疑问,在国际司法实践中,它们具体表现为对条约解释关联性变量和时间点变量的不同做法,关联性变量涉及自体解释与系统解释,而时间点变量则包含原始解释与演化解释。这些条约解释方法在实践中都得到了运用,其中系统解释和演化解释由于各有其适用的现实基础、原因或条件,所以日益成为当今条约解释的重要方法,而系统解释尤其会成为条约解释的一种趋势,但它们在实践适用都还存在一些疑问和不确定性,值得进一步关注和研究。这两种方法虽然整体上并行不悖,但通过《条约法公约》第31条第3款(c)项,它们紧密联系在一起。

  • 标签: 条约解释 系统解释 演化解释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 简介:《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由联合国有关机构分别使用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制作成六种文本,这六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的中文本于2005年10月27日经我国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批准,成为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对照阅读公约不同文字的文本,人们会发现“公约”中文本第57条第3款的表述与其他文字文本的表述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而这种表述上的差异可能使人对第57条所确定的“资产的处置和返还”原则产生不同的理解,令人遗憾的是,产生于中文本的理解明显不符合该原则的内在精神和法律的基本逻辑。

  • 标签: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文本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效力 阿拉伯文 对照阅读
  • 简介:死刑的减少与废除,根本是立法问题。但在我国刑法暂时没有大幅度修改的情况下,通过司法途径来控制死刑的适用,无疑起到异曲同工的作用。在死刑适用上,命案显然是适用死刑率最高的,也最具有典型意义。以某市中级法院近3年被改判的11件死刑命案为研究对象,从实证的角度就死刑命案被改判的原因、死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死刑标准的具体把握,并寻求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

  • 标签: 死刑 命案 标准
  • 简介:俄语中少数源自抽象名词的状态词与动词不定式构成的单部句,在语言实践中使用频率较高。文章从OXOTa+ИHФ.型句子的句法属性、聚合体、不定式体的使用、实义切分、语境等方面进行了阐释,以便学生全面掌握、正确灵活运用该句型。

  • 标签: 状态词 动词不定式 句型
  • 简介:<正>德国著名的法学家、社会学家赫尔曼·坎托罗维茨(HerrmannKantorowicz)1877年11月18日生于波森。他在柏林的路易森预科学校毕业后,又在柏林、日内瓦和慕尼黑学习法律。1904年他在海德尔堡大学发表了一篇刑法史论文,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07年—1913年他在弗赖堡大学讲授刑法、法哲学和法律史。1923年他被任命为法

  • 标签: 法学家 德国 自由法学 法律史 刑法史 社会学家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2号涉及二审中诉讼外和解协议与一审生效判决的效力关系问题。严仁群博士撰写的《二审和解后的法理逻辑:评第一批指导案例之“吴梅案”》认为指导案例2号存在全面的瑕疵和不足,法院对和解协议争执的程序处理更是存在根本性缺陷。严博士的上述研究混淆了立法论与解释论,立论和说理的逻辑自洽性不足,比较法分析不尽深入,错误判断了“吴梅案”中诉讼外和解的性质及其与确定判决的关系。“吴梅案”中和解在性质上属于比较法上的“不执行契约”,绝非私法上的和解契约。从解释论的角度,指导案例2号是对我国民事司法实务中成型了的程序运作方式的确认,符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从立法论的角度,则应该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处理确定判决外和解与确定判决的关系。

  • 标签: 指导案例2号 和解协议 不执行契约 债务人异议之诉
  • 简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路径及法治保障研讨会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开题论证会召开2019年1月8日,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路径及法治保障研讨会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开题论证会在海南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海南大学和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南方基地共同主办,海南大学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海南大学法学院承办。

  • 标签: 法学会 委员会 来源期刊 海南大学 法治思维 学术研讨会
  • 简介:本文旨在探讨社会调查制度如何在基层法院更好地实施这一命题,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的论证:一是社会调查制度在基层法院实施的现状:二是社会调查制度在基层法院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一本文首先是厘清社会调查制度概念.分析该制度在国内外的总体实施情况。其次通过对J区法院的调查分析.发现社会调查制度在基层法院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实施不普遍、调查人员和调查经费不固定、调查报告的真实性缺乏保障、缓刑监管机制不配套等,最后针对我国社会调查制度的现状,推导出相应的具体对策,以期社会调查制度在基层法院得以普遍实施.挽救更多的未成年被告人.

  • 标签: 社会调查制度 未成年被告人 社会调查员
  • 简介:上个世纪末以来,以Napster为代表的P2P软件的迅速兴盛,在导致P2P技术迅猛发展井打破了传统的以服务器为中心的互联网格局的同时,在版权领域也引发了一场又一场侵权与反侵权的较量。本文在详细解读P2P技术的基础上,从与P2P技术有关的行为主体及其各自应负的版权侵权责任等方面,对P2P技术带来的版权侵权问题作了初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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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人逢佳节倍思亲。在外流浪这么多年,听说母亲的一只手一只脚不能动了,所以趁着过年回来看看年迈的两位老人”。这是“2·16”搜捕行动归案的逃犯於国华的心里话。正是抓住了逃犯的这种心理特点,1999年初,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制定了在全省监狱系统追捕历年在逃犯人

  • 标签: 监狱人民警察 在逃犯 派出所 公安部门 河南信阳 江苏省
  • 简介:P2P网络借贷是从英美传入我国的一种新型借贷形态,属于“互联网金融”模式之一。由于尚无准入门槛、行业标准及监管机构,国内P2P网络借贷近年接连爆发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金融秩序,亟待政策法规出台以整顿行业乱象。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基本性质是“居间”,同时,由于其业务具有金融属性,应将其纳入金融机构范畴。鉴于我国既有金融机构类型均不符合P2P网贷平台的特征,建议增加“金融服务机构”一类以定位P2P网络借贷平台,并规定准入、风险、监管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 标签: P2P网络借贷 法律性质 金融服务机构 居间
  • 简介:我国《民法总则》第134条第2款首次将"决议行为"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行为类型纳入立法规定当中。与合同、共同行为相比,决议行为在主要适用领域、意思的形成和表达方向、调整的法律关系、效力范围等方面都有其显著特性。基于决议行为是由成员人数众多的团体作出的,考虑到效率价值,其意思形成仅要求人数或资本"多数决",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意思一致相比较为宽松,因此正义价值对决议行为在形成程序、成员表决意思、"少数者"的权益救济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促使决议行为的意思在最大程度上符合所有成员的共同意愿。我国立法也对决议行为的主要表现形态,包括决议事项、决议程序、决议主体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尽管决议行为的意思形成有其特殊性,但其生效要件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一致性。不过,在效力瑕疵类型上,《民法总则》第六章第四节只是明确规定了无效和可撤销两种,在此应借鉴《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确认的决议不成立之诉,将决议行为不成立这一效力瑕疵类型理解为现行《民法总则》立法框架下的默示性规定,确定决议行为不成立、无效、可撤销的"三分法"格局。另外,决议行为作为团体内部行为,它的成立、生效与否不影响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 标签: 民法典 决议行为 正义价值 效力瑕疵 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