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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个结果
  • 简介: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应以我国社会生活方式与婚姻家庭观念变化为背景,在现有诉讼方式和调解方式并行的纠纷解决机制基础上,了解调查调解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探讨如何加强与完善婚姻家庭调解制度,特别是基层社区调解。为促进婚姻家庭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创新,重构婚姻家庭调解制度和完善家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提出完善诉讼模式和调解模式的建议和对策,如设立专门的家事法庭和附设家事调解委员会及制定特殊程序与证据规则,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家事诉讼程序,条件成熟时制定专门的家事诉讼法;应完善与细化婚姻家庭案件调解流程与规则;应将人民调解作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前置程序等,以期为相关立法及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提供法理依据和数据支撑。

  • 标签: 家事 纠纷解决 诉讼 调解 完善
  • 简介:社会管理创新是在法治社会的视野内的社会创新。用宪政思维、创新精神去建设法治体制、更新法治观念、完善法律制度、确立法律规则,才能实现法治建设的历史使命。思考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思维与路径,提出公信力在公权机关解决纠纷机制中的价值问题,权威性在当前调解机制中的定位与价值问题。旨在指出社会管理活动的管与理之分离的现象,提出理是管之本、管是理之术,以理为重的服务才是社会管理创新的追求和目的;应当厘清社会管理创新中“管”和“理”的价值位阶。

  • 标签: 社会管理 法治创新 公信力 价值位阶
  • 简介:公诉环节是绝大部分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在公诉阶段化解社会矛盾意义重大。本文就公诉面对的社会矛盾进行分析,提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基本方法,分别从队伍素质、工作方法、长效机制和司法制度几个不同层面,探讨公诉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具体举措。

  • 标签: 公诉 社会矛盾 化解
  • 简介:以威胁、引诱、欺骗方法收集口供是非法取证的一种形式,司法实践中这种现象普遍存在是有其法理与社会基础的,威胁、引诱、欺骗的讯问方法在遵循一定的限制条件下有其适法性,将合法的威胁、引诱、欺骗讯问方法与非法的取证行为进行划分,有利于解决我国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相脱节的严重问题。

  • 标签: 威胁 引诱 欺骗 限制 讯问
  • 简介:内部承包责任制已经成为建筑业的一种主要的经营模式。本文立足于建筑企业,分析了内部承包经营的法律风险,并从承包人的选择、承包合同效力风险防范、承包过程’管理几方面着手,提出应对之策。

  • 标签: 建设工程 内部承包 法律风险防范
  • 简介:中国的人权保障成就巨大,人权问题也很突出。未来中国的人权保障建设,要重视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和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要建立人权保障的司法救济机制,要加强人权研究,创立人权保障的中国理念和中国模式。评价中国人权问题,要客观公正,要正视问题,要有国情意识和民主与法治的双重考量。

  • 标签: 人权成就 人权问题 建设重点 人权评价
  • 简介:军队和地方的司法职能彼此独立。军地互涉刑事案件的构成要素涉及到军队和地方。明确军地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在办理军地互涉刑事案件时,才能做到各司其职、彼此协作,顺利进行刑事诉讼,保障法律的准确实施,依法及时有效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 标签: 军地互涉刑事案件 立法沿革 工作原则
  • 简介: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我国惩治腐败行为刑事法律呈现畸重畸轻的特点,即对于严重腐败行为惩处过重,对于轻微腐败行为惩处过轻甚至不予处罚,明显不均衡,导致死刑威慑力难以起效、有罪必罚性难以实现、社会容忍度难以降低,影响了打击腐败行为的效果。应遵循零容忍原则、腐败必罚原则、预防为先原则完善我国刑事法律规范体系,通过取消定罪数额标准、废除死刑、延长自由刑、增设罚金刑、增设资格刑和设立再犯一并起诉制度,全方位遏制腐败行为,从而建立公开高效的社会资源配置体系,促进良性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的形成。

  • 标签: 腐败行为 刑事法律 完善设想
  • 简介:警察优先使用权也是行政征用权的一种,可以从行政征用的角度,对应然意义上的警察优先使用权进行界定,并据此提出有针对性地立法建议。

  • 标签: 警察优先使用权 行政征用 立法
  • 简介:进一步搞好校园文化建设是适应目前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需要。校园文化活动具有多种类型,它的教育功能也是显而易见的,提升公安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和时代特色,要突显它的创新性,要从院校的具体情况出发,多途径地打造和提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

  • 标签: 校园文化 建设 思考
  • 简介:我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只有对刑事案件进行有效法律监督,才能保证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文章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着重分析加强刑事案件法律监督的重要性、当前刑事案件法律监督所存在的障碍,提出建立有效刑事案件法律监督体系的建议。通过对我国刑事案件法律监督制度进行全面研究,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目标努力。

  • 标签: 刑事案件 法律监督 审判监督
  • 简介:现行《公司法》于2006年正式施行以来,其可诉性使得股东权纠纷案件出现快速增长,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力度得到了加强。同时,随着法律实施的逐渐深入,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现。因此,如何公正、高效审理公司股东权益纠纷已成为当前民商事审判的一个重要课题。从审判实务出发,以实际案件为依托,通过对我市股东权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力求对《公司法》中股东诉讼机制在审判实践中的运行情况及此类案件的发展趋势与规律进行准确了解和把握,以期为规范并统一股东权案件的审理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

  • 标签: 股东权 统计分析 审判实践
  • 简介:如何看待权利与善的关系,是当代政治哲学争论的核心问题之一。功利主义主张善的优先性,而功利就是善,权利的基础是功利。批评者认为,功利主义把权利建立在功利之上的做法是错误的,它会因为功利最大化的要求而损害权利的重要性。当代功利主义者通过双层功利主义、规则功利主义和制度功利主义等不同的理论形态修正了功利主义的权利观,并为奠基于功利的权利理论做出了有力辩护。

  • 标签: 功利 权利 规则 制度
  • 简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都是现代民主政治架构中重要的国家权力监督方式。本文就人大视角下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法定职责进行了梳理论证,将近年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实践进行了归纳总结,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进行了分析,就人大视角下如何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探索。

  • 标签: 人大监督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 简介:小悦悦事件的发生使见危不救立法成为当前社会热议的一个问题,对此,部分国家已经有了法律规定,但是,国外的立法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不大,法律不能成为强制人们为善的工具。从刑法学的角度来讲,见危不救立法还混淆了道德义务与作为义务,而且,见危不救立法在司法实践中操作困难;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保障公民的见义勇为行为比进行见危不救立法更能产生好的社会效果。因此,我国目前不适宜对见危不救立法。

  • 标签: 见危不救 法律 道德 见义勇为
  • 简介:判断环境法上的“代际公平说”是否“虚妄”,既应建立在科学的逻辑论证基础之上,又应建立在法律社会价值的判断与选择基础之上。在社会历史的共时性和历时性维度中,“代际公平说”非但不是“虚妄”的,反而更是彰显法律价值精神、实现利益衡量的理论基础。在当下中国环境法治语境中,“代际公平说”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功能。

  • 标签: 代际公平 代际公平说 中国环境法 理论价值 实践功能
  • 简介:为了抑制过热的房地产投资活动和稳定房价,国家进行了数轮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接连出台了多项宏观调控措施,涉及投资、信贷、财政、税收等多方面。但是,部分宏观调控措施存在违反现行法律等一系列现象和问题,违反法治理念,直接影响了调控的效果。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关系国计民生意义重大,有必要将其纳入法治轨道,增强宏观调控的正当性与权威性。

  • 标签: 房地产 宏观调控 法律
  • 简介: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策略应调整为“强化主权存在,推动双边谈判,合理开发利用”,完善海洋维权顶层设计,设定维权目标和维权底线,加强历史和法理研究,加强维权能力建设,对海洋渔业、油气资源开采、旅游业等进行补贴,发展海洋经济。南海争端的解决,应在既有的法律主张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创造有利于我国的法律和事实条件,加强既有的管治和控制,尽可能拓展在南海地区的存在空间。钓鱼岛问题的解决则有赖于我国继续增强巡航执法力度,维护该海域的渔业生产正常秩序和渔民人身财产安全,充分利用法律、外交、政治手段,并加强国内外的舆论宣传工作。我国应研究“海洋权益”入宪的问题,制定“海洋基本法”,理顺现行海洋行政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对海洋突出现实问题的应对,完善海洋环境保护制度,明确规定外国入、外国船舶侵犯我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法律责任。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海洋权益 南海争端 钓鱼岛问题
  • 简介:跨地区水生态补偿,以受益者负担为原则,是流域下游水生态受益地区向流域上游水生态保护建设地区实施补偿的一种活动。它旨在通过利益驱动机制、激励机制和协调机制,协调地区之间的生态保护和利益冲突,最终实现保护生态的共同目的。作为跨域治理的具体形态,跨地区水生态补偿主要有支配性治理和区域合作治理两种模式。在实践中,基于执行落差和实施范围的限制,支配性治理模式并不高效;由于利益的高度分化,区域合作治理模式同样面临诸多现实困难。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融合了区域合作的自愿要素和来自中央政府的执行强制要素,展示了一种新的有效的跨地区水生态补偿法制协调机制。

  • 标签: 生态补偿 区域合作 财政转移支付 法制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