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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上个世纪末以来,以Napster为代表的P2P软件的迅速兴盛,在导致P2P技术迅猛发展井打破了传统的以服务器为中心的互联网格局的同时,在版权领域也引发了一场又一场侵权与反侵权的较量。本文在详细解读P2P技术的基础上,从与P2P技术有关的行为主体及其各自应负的版权侵权责任等方面,对P2P技术带来的版权侵权问题作了初步研究。

  • 标签: P2P技术 版权 直接侵权 间接侵权 对策
  • 简介:P2P网络借贷是从英美传入我国的一种新型借贷形态,属于“互联网金融”模式之一。由于尚无准入门槛、行业标准及监管机构,国内P2P网络借贷近年接连爆发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金融秩序,亟待政策法规出台以整顿行业乱象。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基本性质是“居间”,同时,由于其业务具有金融属性,应将其纳入金融机构范畴。鉴于我国既有金融机构类型均不符合P2P网贷平台的特征,建议增加“金融服务机构”一类以定位P2P网络借贷平台,并规定准入、风险、监管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 标签: P2P网络借贷 法律性质 金融服务机构 居间
  • 简介:P2P网贷平台犯罪不等于P2P非法集资犯罪,前者外延大于后者。根据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认为P2P网贷平台可定性为类金融机构,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非法集资、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非法经营三种罪。以罪名划分为主线,分别论述此三种罪名的具体罪状可能涵盖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并相应提出司法治理的建议。司法机关应当运用自身职能,参与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有效治理。建议以“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来规制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但不应根据人数、而应根据融资金额来设定入罪标准。对于尚未构成非法集资或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互联网金融违法活动,则以“非法经营罪”来进行规制,但入罪的标准应适度提高。在具体处断P2P网贷平台融资行为的法律效力时,应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来作出合理的刑、民处分。在强化司法治理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管、并构建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信息基础。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司法治理 非法集资 资产证券化 非法经营
  • 简介:P2P网贷具有操作简便、难度小、成本低的优势,作为传统金融的补充,P2P平台和涉及的借贷金额近年来都呈现了爆发性的增长,但伴随着P2P行业创业者的增加,资金链断裂、跑路事件大面积发生。P2P网贷平台是民间借贷与网络结合的产物,P2P线上网络借贷包含了民间借贷本身信用借贷的特征,也包含了网络环境所特有的特征。其刑事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资金池"引发的非法集资风险、信用缺失引发的其他类型的诈骗风险、大量资金流动引发的洗钱犯罪风险等。对P2P刑事犯罪的治理和风险的控制应该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依法治理的正确路径,即刑法在金融领域的适用,必须在金融自由和金融安全之间寻求平衡,并加强事前监管与金融体系的创新。

  • 标签: P2P 犯罪 法律风险 刑事政策 防范
  • 简介:第一次知道欧文·费斯(OwenFiss),是在《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课上。第一修正案的老师是查尔斯·弗里德(CharlesFried)教授,美国宪法学的著名保守派。他瘦削而颀长,来自捷克的首都布拉格,典型的欧洲绅士。雨季的时候,校园门口的路上总能碰见他带着绅士帽,撑着一柄黑色的长伞,和剑桥那红色地砖铺成的人行道形成鲜明的对比,那形象犹如电影定格一般,直到今天仍然深深印在我的记忆中。

  • 标签: 国家角色 言论自由 科斯 修正案 宪法学 查尔斯
  • 简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传统的"认罪"案件处理机制有着不同的内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事诉讼程序,它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制度化、规范化的体现。其弥补了依据对抗模式而形成的刑事诉讼构造以及以纯正公法理念构建的刑法理论在实现正义与效率方面的不足,具备理论正当性。认罪认罚从宽的重要程序性意义在于实现认罪认罚案件程序运行的从宽、案件繁简分流以及非对抗式诉讼模式的构建。分别以认罪、认罚、案件繁简为节点构建多层级的案件分流体系,将有利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判程序层面的落实。

  • 标签: 认罪 认罚 从宽 正当性 案件分流
  • 简介:风险分类,是现代商业保险的重要特征之一,具有经济上的正当性。然而,在现代社会,评价一项风险分类是合理的区分对待还是不公平的歧视,已不能仅仅以统计数据或精算为依据,而应考虑保险的社会功能、盛行的社会伦理观念等。如何对风险分类进行规制,最终取决于利益权衡和公共选择。

  • 标签: 保险 风险分类 区分对待 歧视
  • 简介:历时地看,"于"的使用的总趋势是渐趋衰亡,即由"V+于+G"逐渐向"V+G"演变,但是整个上古时期"V+N+于+G"一直存在,不同类型的存在和变化都有各自的原因。"V+N2+N1"的结构不管N2是否是代词均成立,我们认为这是双宾语结构,不是省略介词"于"所致。

  • 标签: 省略 双宾语 关系对象(G) 内容宾语(N) 介词
  • 简介:短短数午间,“保护的责任”(R2P)概念在国际社会中获得普遍接受,这表明国际社会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追求保护平民这一非国家价值的趋势。R2P议题的主要甚至真正价值不在于强调国家履行R2P的责任,而在于强调国际社会,尤其作为其代表的联合国承担履行R2P的责任。迄今为止,联合国只负有政治责任,而不负有法律义务实施R2P。之所以如此,原因是复杂的。但无论如何,既有的政治责任进路不可能充分克服阻碍联合国有效履行R2P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政治意愿障碍,从而确保联合国有效履行R2P;必要的新进路是,针对少数特定的情形规定联合国负有法律义务履行R2P,并为不履行R2P承担法律责任。

  • 标签: 保护的责任 联合国 政治责任 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