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历史唯物主义阐明,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并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但是,有些法学理论著作这样描述:“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可能在旧社会里自发地形成”,“社会主义法并不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存在的条件下产生的,因此,当社会主义法出现后,首要的任务即摧毁旧经济,建立发展社会主义新经济,为自己创立坚实的经济基础。”(见《法学基础理论》67页、183页)这样说来,历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时,不是上层建筑随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而是先有了社会主义的国家和法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才
简介:我国目前正在进行市场经济改革和加强法制建设,市场因素的扩张使“效益”逐渐成为社会价值的核心从而在法律价值体系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与此相适应,经济分析的作用也会愈来愈大。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我国有关经济分析法学的著作、文章及译著不断。但是,从目前的研究状况而言,我们对经济分析与法律的规则分析之间的关系缺乏理性的、公正的审视,存在的只是片面地肯定或否定,缺少对二者进行科学地定位。方法论的不足显然会阻碍目的的实现,我们对法律分析的认识不足同样也会阻碍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本文正是针对这种状况,讨论法律的经济分析在法学方法论中的地位及其与规则分析的关系。一法律的经济分析及其不足经济分析研究的是理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