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资产证券化是国际项目融资模式之一,是联系项目和资本市场的重要纽带.项目融资中的项目资产具有预期收入较为稳定和变现性较差等特征,该特征不利于项目资金的及时融通.而证券具有发达的市场、完备的法律制度、投资者广泛、风险分散、便于融资等特征.基于二者的互补性,产生了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首先,项目资产通过真实交易,转让给特殊目的公司,是实现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前提;其次,通过信用提高等法律手段,可以弱化投资者对项目资产变现性较差特征的关注,满足证券法的有关要求,促进资产证券化的进行;第三,合理的税法制度是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促进项目资产和资本互动的重要法律杠杆,是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保证.以上三个方面是从法律角度诠释资产证券化的重要内容,同时这三个方面互为影响,缺一不可.
简介:本文拟创的冲突法“最大空间吸引力说”的要义是:法律选择实际上就是决定哪一个国家的民商事法律规范对跨国民商事关系最有“空间吸引力”的过程,而对“空间吸引力”大小的判断,应综合考虑以下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各国民商事法律规范本身对跨国民商事关系所具有的吸引力,而这种吸引力的大小又取决于体现在各国民商事法律规范中“国内实体正义”和“国际实体正义”之成分对比;二是各国与跨国民商事关系在空间上的实际联系程度,这与“冲突正义”的实现密切相关。可见,“最大空间吸引力说”可以整合和接近“国际实体正义”、“国内实体正义”及“冲突正义”,是一种比较周全和合理的法律选择理论。我国冲突法可通过采取“以硬性推定为主,以灵活适用为辅”的法律选择机制全面引入“最大空间吸引力原则”。
简介:监察委办案规范的建立面临着转隶前纪委办案、检察机关办案两套存在明显冲突的规范的取舍、统一问题。根据两套规范在初查和立案是否统一,以及以谁为主统一,可以得到四个可能的方案。本文从监察调查权的性质、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方案的效率、改革的必要性和现实可能性等方面论述了较优选项,即应当在初查和立案阶段以原检察机关办案规范为主进行统一,通过法律的有意留白和有限例外协调与纪委办案规范冲突的地方。在具体展开该方案时,不应对法律留白作形式性扩大解释,而应坚持原法律规范的原则性调整,除非有国家权力机关的明确特别规定。应当综合考虑冲突规则背后的价值和意义,寻找新的平衡点,建立监察办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