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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个结果
  • 简介:作为当今社会最为普遍的一种交易形式,格式合同堪称为利弊并存的"双刃剑".一方面,格式合同因具有满足经济生活的明显优势而被市场主体广泛采用;另一方面,在合同实践中,使用人以不公平条款损害相对人利益的现象比较严重,因此,需加强对格式合同的规制,以维护合同正义.而立法规制是行政规制和司法规制的前提和依据,在格式合同的规制体系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在我国,尽管、等法律中规定有格式合同的内容,但这些规定比较粗疏、笼统,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有待于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

  • 标签: 格式合同 格式条款 立法规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不公平条款 《合同法》
  • 简介:格式条款的信息规制在保险背景下因成本过高而未能有效实现保障意思自治的目标,因而亟待转向以内容控制为主的模式。后者以维持给付均衡为价值取向。但是,保险的技术性与团体性也赋予了给付均衡更丰富的含义。据此而建构的内容控制规范应主要作用于背离任意性规范的非核心给付条款,特别是涉及远期不确定风险的条款。在控制范式上,宜采取抽象表述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方法,并考虑保险特质与我国实务,构建具有开放性的多层次不公平条款判断标准。

  • 标签: 格式条款 信息规制 内容控制 核心条款 判断标准
  • 简介:“完备合同”是能够理想地实现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标并具备相应必要条款的合同。“完备合同”理论既可以说明格式合同的合理性、进步性和优越性,又能据以分析格式合同制度的缺陷及其成因,为识别“不完备合同”找到客观标准,为格式合同的法律控制提供合理依据和有效方法。完善《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特殊规定、加强市场竞争和公共政策的相关立法、杜绝部门保护性立法、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是控制格式合同缺陷的有效方法。

  • 标签: “完备合同” 格式合同 公共服务合同 法律控制
  • 简介:格式合同作为"双刃剑",其在效率价值之外带来的是对契约自由的限制、对契约正义的调整。从实然效果分析,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应确立以司法规制为中心的模式。而在格式合同的民商事案件的审判中,引入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理念,得出与传统民商法思维不同的司法标准和司法结论。同时,在将经济法的理念引入民商事审判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窥见一条经济法实施的它途。

  • 标签: 格式合同 实质正义 司法规制 经济法实施
  • 简介:《合同法》第40条后段规定了格式条款效力审查标准。格式条款订约方式已成常态,其效力评价标准应当事先由立法者确定。这样的立法价值引导,体现在具体(任意法)规范中。对于是否"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判断,重要标准在于格式条款和任意性规范以及其中内在的正义性实质的偏离程度。此外,注意到格式条款作为有名合同的补充的重要作用,在无任意法规范作参照的情况下,考量等值原则、风险控制因素、保险保障因素以及直接的第三人利益等因素,确定格式条款是否限制了依据合同本质所发生的重要权利或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达致,从而确定有悖"公平"而无效。

  • 标签: 格式条款 效力审查 公平原则 任意法规范 权利义务权衡
  • 简介:<正>法律文献的考订,是研究我国古代法制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然而,封建时代的文人学士大多轻视法律之学。早年,我国著名法学家沈家本(1840—1913)就尖锐指出了这个痼疾的存在,他说:“世皆懵暗,自古己非,积习相仍,于今为而。”(寄簃文存,元史新编跋》)他还举例说,

  • 标签: 法律文献 沈家本 中华书局本 沈氏 《崇文总目》 《国史经籍志》
  • 简介:格式条款的纠纷解决中,“善意”和“显失公平”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美国的成文法和判例法虽然明确承认这两个概念,但一直未将其具体化为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而且因对其含义缺乏共识,所以合同法的效力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另外,“善意”和“显失公平”之间的关系也很少有人论及,同时建立在法律吸收、法律解释和具体限制基础之上的可执行性问题,也受到了人们的质疑。

  • 标签: “善意” 格式条款 美国法 可执行性 显失公平 法律解释
  • 简介:现代社会的重要表征之一就是银行信贷十分活跃。为了便于银行信贷的交易活动之需,包含保证条款的格式合同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伴之而来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解决由银行提出的包含保证条款的格式合同中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公平救济。在银行格式保证条款中,在考虑其功能与效力的同时,更需要研讨其中的问题及为保证人利益实施的救济性矫正。

  • 标签: 银行格式合同 保证条款 保证人 权利救济
  • 简介:图书馆需要文献信息服务的品牌,应发挥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品牌的优势,按市场营销的理念,明确定位,形成特色,创造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的品牌.

  • 标签: 图书馆 文献信息服务 品牌
  • 简介:习惯作为法源,是法治先进国家之通行做法。交易习惯常借助格式条款的"外衣"呈现于世,由此产生二者真假难辨的迷象。格式条款借助行规、示范合同与规范性法律文件潜入交易习惯,进而僭越习惯法源之地位,将逃离信息规制和内容控制的双重规制,剥夺相对人的信息获取权,架空格式条款特别规则。

  • 标签: 格式条款 交易习惯 法源 “31日不计息”规则
  • 简介: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陈任飞认为:审判实践中,常常遇到银行、信用社提供的格式合同规定'保证期限至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之类的条款。对此类保证期限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法》颁布后出现二种解释:一种解释为按《担保法》第25条第1款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一

  • 标签: 格式合同 保证期限 担保法 金融机构 合同法 中国
  • 简介:我国古典书目可分为官修目录、私撰目录、史志目录三种类型,官修目录中法律文献的类别划分有以下特点:一是对法令法规的类别认识较一致,而对其他律书则有差异。二是历代对律书的收藏有区别。三是类别的设置体现了以刑法为本的法律思想。私撰目录的录书具有随意性和零散性的特点,藏书家们所藏律书的质量和数量差异较大,对官方的法规律令收入甚少,但较重视对录入律书的阅读指导。史志目录中专有律书这一类别。从《隋志》开始法律文献被纳入“刑法类”,归属趋于合理。

  • 标签: 古典书目 法律文献 类别 官修目录 私撰目录 史志目录
  • 简介:河北省立法商学院前身为北洋法政学堂,是天津历史上唯一的一所公立政法财经类普通高校,也是一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百年学府,曾培养和涌现出许多革命志士和政经人才,在中国政经教育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天津图书馆藏有该校丰富的史料,对研究天津政法教育的历史沿革与改革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本文就该馆所藏相关文献予以介绍,并探讨其主要内容与价值,便于研究者参考利用。

  • 标签: 河北省立法商学院 天津图书馆法商文献
  • 简介:胡锦涛同志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的报告(以下简称“十七大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继承、丰富、创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光辉文献。透过法治和法学的视窗,十七大报告也堪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光辉文献

  • 标签: 社会主义法治 法学文献 政治宣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大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 简介:本文系学术史回顾性质的文章,较系统地介绍了20世纪唐代法制总体研究状况,如唐代法制的重要论著与资料整理,律令格式的关系,唐代法制的影响等,尤其是较系统详尽地阐释了日本学者经常使用的“律令制度”、“律令国家”等专业术语的内涵。

  • 标签: 律令 法制史 国家 制度 唐代 内涵
  • 简介: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与知识产权保护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如:复制、流通、参考咨询、计算机网络等服务过程中无处无时不存在着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因此每一人图书馆文献信息工作者不但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其素质,而且要具有敏锐的感知、分析和处理文献信息服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使图书馆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 标签: 图书馆 文献信息服务 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