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法律制度革新关乎行政事业体制改革的成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存在的问题,本质是财产问题,决定其应由物权法调整。用益物权的本质与功能是确定一国用益物权制度的法理依据,一国的基本财产关系是确定用益物权的内容和种类的必要因素。我国物权法缺乏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利用关系的规范,不利于建立完善其监控机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存在归属与利用关系的天然分离,为物权法确认一种新型用益物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权,提供了理论依据。
简介:公安院校的教师具有教师和警察的双重身份,不仅要具备教师的条件,同时更要具备警察意识。加强警察意识的培养,对提升公安院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警察意识包括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文化意识等。培养警察意识既是政治建校、做好警务化管理的需要,也是提升公安院校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根本途径。
简介:频发的"教师集体讨薪"事件反映了我国不少地区教师薪酬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的事实。以事后问责为核心的教师薪酬财政法治保障观念导致教育财政制度实施的疲软,不足以保护教师的劳动报酬权。按照现代财政法治观念的要求,打造全方位财政保障体系将是教师薪酬保障的有效之策。首先要确立教师薪酬优先给付制度,即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来建构教师薪酬优先给付体系;其次应具体落实教师薪酬优先给付的财政保障机制;最后要健全拖欠教师薪酬的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这是教师薪酬保障的最终屏障。
简介:5月9日至10日,由福建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和福建警察学院联合举办的“2016年海峡两岸犯罪学研讨会”在福建警察学院召开。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何晓清,福建警察学院院长、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刘瑞榕分别在开幕式致辞。来自大陆和台湾的70多名犯罪学专家学者,围绕“犯罪预防与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研讨会主题进行交流探讨。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与用益物权制度
警察意识构建对公安院校教师素质的影响
保障教师薪酬要从全方位财政法治保障入手
2016年海峡两岸犯罪学研讨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