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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标准的历史早在秦朝就有统规范的文字和度量衡,秦砖汉瓦就是标准的产物.标准已成为服务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现代生活七要素衣、食、住、行、乐、购、游样样离不开标准,已经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陕西省标准条例(草案)》,提出标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必须强化标准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执行国际标准和国家强制标准,制定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必须严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以提升陕西品牌的质量和影响.审议时委员们强调,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标准发展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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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从人力市场归的分析来说,应当建立统的劳动力市场。但在劳务派遣实践中,因为存在着劳务派遣工权利保护的障碍来自于系统性的用工歧视制度结构,劳务派遣立法过程中缺少充分的意见表达通道,致使劳务派遣中利益攸关的劳动者无法将自己的利益需求有效表达出来,劳务派遣实践中劳动者利益保护成本相对较高等原因,给劳务派遣工的权利带来了多重损害。应当通过构建平等的法律文化,建立有效的劳务派遣工参与机制和管理机制,完善并严格法律法规,把劳务派遣真正关进法制的笼子里,构建接近正义的法律适用体系,开展员工关怀、培育正常良性的雇佣关系,注重技能培训、提高企业的责任承担能力,发挥工会作用、保障民主权利等机制,才能真正实现人力市场的统,为劳务派遣工提供平等的法律保护。

  • 标签: 劳务派遣 员工权利 劳动合同法 人力市场归一化
  • 简介:将政府权力纳入法的框架之内加以规范,是经济法生成和不断创新的理想选择。为解决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责时的角色越位、错位和缺位等问题,应确立政府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职能目标;为政府构建完备的责权利制度;重视改进政府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

  • 标签: 政府权力 经济法 规制
  • 简介:我国历史上的多个重要“改革决定”,作为国家定时期的改革“总体规划”,对于经济法的理论共识和制度共识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依循“关系——体制——制度”的线索,不仅有助于发现历次重要“改革决定”对经济法共识形成的影响路径以及两者之间的内在致性,还有助于揭示历次“改革决定”自身的逻辑主线和经济法制度形成的基本逻辑,从而有助于推进经济法理论与制度的进步完善。

  • 标签: 改革决定 经济法 共识 一致性
  • 简介:威廉姆森是法律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他对法律经济学理论的创造性贡献,在于把组织理论引入法律经济学,从而形成了种新的"法律—经济学—组织"范式。这种新的研究范式强调法学、经济学、组织理论三大领域的彼此交叉、相互融和,使法律经济学理论走出了以往的经济学对法学单向入侵的阶段,为法律经济学打上了浓厚的交叉学科的色彩,拓展了法律经济学的个分支:"法和组织经济学"。梳理"法律—经济学—组织"研究范式,有助于全面把握威廉姆森法律经济学的理论旨趣及其思想贡献。

  • 标签: 威廉姆森 法律经济学 交易成本经济学 组织经济学 研究范式
  • 简介:科斯(RonaldHarryCoase,1910—2013)生于英国。1932年自伦敦经济学院毕业后,科斯曾先后任教于邓迪经济学校、利物浦大学、伦敦经济学院、布法罗大学、弗吉尼亚大学。1964年,科斯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同时出任《法律经济学杂志》的主编——这是他特别看重的个职务。1991年,科斯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理由是:揭示并澄清了经济制度结构和函数中交易费用和产权的重要性。

  • 标签: 经济学思想 法律经济学 科斯 伦敦经济学院 诺贝尔经济学奖 利物浦大学
  • 简介:2013年12月30日,年近六旬的马雨平背着行囊,带着肚子的故事,走进宁波市公安局自首,以涉嫌诈骗被刑拘,此前他曾被公安局多次问话,均涉险过关.过后几天,张疑似马雨平亲自所写的自述信在网上流传,他将自己所亲历的诈骗过程公布于众,并指认2012年9月发生的诈骗案,由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民警缪和波参与指导.

  • 标签: 宁波骗子 骗子逆袭
  • 简介:市场监管的正当性源自市场运行存在内生性缺陷及其安全风险并需要外力矫正,在法治理念指导下,市场监管的本质是种法律监管,而不是权力监管。尽管市场监管法可能含有具有行政法属性的法律规范,但市场监管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结构利益关系,这些规范不能改变其秩序性规则的整体性质。

  • 标签: 法律监管 权力监管 市场监管法 定性
  • 简介:苏俄十月革命胜利后,多民族的俄罗斯传统中固有的地方主义定程度上影响着新生苏维埃国家政权的巩固和法制统的实施。为了实现整个苏维埃共和国境内法制统,列宁认为,要制定反映人民意志的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确立国家法制统的基准;完善法律体系,构筑国家法制统的基本前提:保证公民守法、行政机关严格执行和法院公正司法是国家法制统的关键实施环节;设立检察机关厉行法律监督,则是国家法制统的制度保障。形成于苏俄革命胜利初期的列宁法制统思想,对于当下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如何消解地方主义和部门主义的负面影响,维护国家法制统权威,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借鉴价值。

  • 标签: 列宁 法制统一 时代价值
  • 简介:般累犯是刑法中重要的刑罚运用制度,虽然对于累犯的概念还存在诸多争议,但这种争议并没有影响到刑法教义学与司法实践的具体展开。依刑法规定可以直接对般累犯的成立条件进行解读,能够直接判定是否符合刑法规范的要求,但也因此忽略了刑法规范中基本语法和基本结构在般累犯上的具体应用,从而使得对般累犯的结构和本质的理解过于表面。从结构上来说,般累犯的组成要素是两个故意犯罪的罪刑体系,其中前判决认定的罪刑体系已经在事实上得以实现,而再犯罪的罪刑体系需要从刑事司法的运行过程来展开,前判决所确定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结束与再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间隔形成了两个结构要素之间的联系。从刑事司法运行过程的角度对再犯罪及其评价展开,会发现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并不能够完全契舍般累犯的结构要求,可以在两个阶段对般累犯进行判定,亦即在性质认定和刑罚判定之后界定。

  • 标签: 一般累犯 结构 条件 完善进路
  • 简介:1952年5月1日《现代》杂志的创刊既标志着上海文坛在几个月的“灾难的岁月”后的恢复,也意味着中国办刊史上个堪称“((现代》的纪元”的开始,最终创造了中国杂志史上的个“准神话”。《现代》的非同人杂志的定位,决定了((现代》不想推动某种“思潮和主义”的非党派性,也因此可以海纳作者,广交读者,这的确是后来《现代》取得成功的个极为关键的办刊方略。不过,《现代》从杂志的得名即可看出它的“现代性”的取向。如果总结现代中国对西方“现代派”的接受,甚至对现代世界以及“现代性”本身的认知,((现代》杂志起的是独无二的历史作用。((现代》杂志在具体编辑方针,营销策略,宣传手段,广告运作等方面取得的经验,也堪称是现代出版史上值得大书笔的案例。《现代》上的广告也构成了杂志试图总体上塑造的“现代感”的重要部分。不过客观上在“左”“右”对垒旗帜鲜明的30年代,《现代》想保持中立的姿态比高空走钢丝都难。

  • 标签: 《现代》杂志 施蛰存 杂志史现代性 编辑方针 营销策略
  • 简介:上海自贸区正式获准成立,这是中国法治转型中的重大创新。上海自贸区内通过临时性的授权调整,逐步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此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投资领域努力扩大服务业的投资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准入制的转轨、构筑对外投资服务促进法律体系;在贸易领域积极推动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在金融领域应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实现“在岸金融”与“离岸金融”的互动;并在争议解决机制构建方面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 标签: 上海自贸区 自由贸易园区 法治转型 改革开放
  • 简介:醉酒型的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只要醉酒驾驶行为产生了抽象危险,行为就构成了犯罪;其情节犯之达到"醉态"的规范特征,表明无需再适用《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饮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引起的交通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对接,意味着醉酒驾驶无需适用《刑法》第13条"但书"出罪。

  • 标签: 醉酒驾驶 抽象危险犯 情节犯
  • 简介:般累犯刑种条件包括两部分内容,分别为前判刑罚与再犯罪刑罚的种类要求,刑法规范均要求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才能成立般累犯。将待决定的对象作为成立条件来予以运用本身就会导致定的不确定性,而且还要对符合般累犯条件的再犯罪刑罚从重处理,又形成了逻辑上的悖论。用刑种条件作为标准也与现行的刑法规定之间存在不协调之处。

  • 标签: 一般累犯 成立条件 刑种条件 执行要求 具体适用
  • 简介:般人格权作为抽象概念发挥了弥补具体人格权制度不足的作用,成为保护新兴人格利益的强有力工具,但也因其概念太过抽象、内涵不确定而备受质疑。般人格权的适用对行为人的自由造成了阻碍,法官自由裁量的随意性也让其作用大打折扣。类型的方法是摆脱般人格权抽象困境的良方,类型对划定般人格权的界限范围,衡平权益保护和行为自由起到积极作用。以司法案例为基础,在考虑排除具体人格权、以行为导向为主、以客体导向为辅及道德和习惯等非正式规范等因素后,可将侵犯般人格权的行为归纳为对生命周期仪式破坏的行为、欺诈性抚养、严重侮辱他人的行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侵犯他人信用的行为等五个类型。

  • 标签: 一般人格权 类型化 其他人格利益
  • 简介:法律儒家是瞿同祖先生提出的关于中国古代法的个重要论断,其在国内外产生了持久而广泛的影响.近年来,国内学界对其出现了些不同的认识.文献表明,先秦诸子均认同尊卑贵贱并提倡忠孝,故阶级观念和家族主义是先秦诸子的般知识、思想与信仰,而并非儒家的私学.儒家真正独特的思想贡献在于提出了仁和仁政的学说.假若真的有法律儒家,其无疑应该是体现了儒家仁爱学说和精神的法制理想和原则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的落实和安顿.故有重新厘定法律儒家内涵的必要.不过,尽管瞿同祖先生当年关于法律儒家的相关论断需要作出适当的修正,但法律儒家也并非子虚乌有,而却是真实的历史事实和过程.

  • 标签: 典型合同 混合合同 示范法 立法
  • 简介:主体是竞争法上特有的范畴。欧盟竞争法实施中,单主体规则在限制竞争协议的豁免、罚款责任的追究以及企业集中申报豁免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分析并借鉴欧盟单主体规则的具体适用,对解决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第14条、第22条及第46条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标签: 欧盟竞争法 单一主体 企业
  • 简介:审议意见具有法定效力“府两院”必须执行文/崔厚元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形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的审查评议结果,定程度上表达了人大常委会的整体意见,是监督“府两院”改进工作的法律性文书,“府两院”有义务予以遵从和履行.在各地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中,审议意见大都由相关工作机构整理,经主任会议审议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印发给“府两院”办理,形成了套严格有序的办理程序,实际上与决议决定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 标签: 一府两院审议 审议意见 必须执行
  • 简介:是否确立“般人格权”是我国人格权法起草中的关键问题。然而,在正反两方激烈论争的背后,潜藏的是“客观主义权利观”和“财产性人格”的观念共识,这使得“般人格权”在权利内涵上无法证立,在概念外延上又与“人格权”发生重合。共识困境的发掘和观念转型的探索需要以“人权伦理”和“行为导向”为基础重塑“般人格权”,其不但充分论证了“般人格权”的权利属性,而且妥当处理了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和人格权的逻辑关系,进而消除了我国人格权立法中的理论窒碍。

  • 标签: 客观主义权利观 财产性人格 人身性人格 一般人格权 原则权利
  • 简介:通常之观点多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是种证明力较低的证据,需要修改现行立法以完善相应制度,但这不只是立法调整的问题。透过对H法院若干离婚案件裁判文书的分析,我们发现这类证据恰处在诉讼证据的中心,但却是迷乱、散杂的。法院没有很好把握这类证据的运行,过多运用了其自由裁量权。当事人亦未能以种法律所期望的理想状态行事,而是以种“弱者的武器”的姿态运用该类证据。原因既在于生活逻辑与法律逻辑的极大差异,也在于立法、司法于结构和理念上的根本缺陷。除了重视社会域与法律域之间的沟通外,更重要的还是要赋予个体与公权对话的能力。

  • 标签: 基层法院 离婚案件 裁判文书 当事人的陈述 诉讼证据 “弱者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