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国际上迄今推动电动车经验可知,充电站基础设施不足是其中最大阻碍之一,而根据电动车用户之行为模式,尤其夜间离峰时间在住家充电(私家桩)应为最佳。台湾地区在1995年6月28日制定公布“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用以管理、规范与调和各区分所有权人于公寓大厦使用之权利义务,并且在2009年“民法物权编”修正时修订“民法”第799条,以及增订第799-1条、第799-2条等不动产区分所有权相关规定。考虑现代城市发展中关于电动车充电装置于(私人领域)公寓大厦之停车空间内设置,并借镜美国加州《民法》规定,分析探讨电动车充电装置未来推展设置于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共享部分时相关管理使用与规约限制之范围等,不仅有助现行法令适用厘清,而且能更加完备电动车法令制度。
简介:<正>一、背景2007年12月,肯尼亚举行总统大选,时任总统的民族团结党领导人齐贝吉(MwaiKibaki)获得连任。选举结果公布后,反对党橙色民主运动认为选举过程存在舞弊并要求重新计票,但被选举委员会拒绝。此后,肯尼亚爆发多次抗议活动并由此引发大规模暴力活动。根据官方数据,截至2008年2月15日,共有1220人死亡(其中包括17名警务人员)、41396间房屋被烧毁,另外还有成百上千的人被迫离开自己的社区。此后,在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带领的非洲知名人士小组斡旋下,肯尼亚执政党与反对党就分享权力达成协议,于2008年4月组建了联合政府。
简介: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鲜明提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一个内涵深刻、意义深广的重大论断,需要我们悉心思考、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经历了一个艰辛探索的过程.从1949年10月到1956年的当代中国第一次法律革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奠定了重要基础;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持续到当下的当代中国第二次法律革命,形成与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其确定的内在目标,这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当代中国伟大社会变革进程的法权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基本依托;务实主义的法治改革路径:国家法治与区域法治的协调发展;中国法治国情条件的深刻反映。在当代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要确立中国法治发展在全球法治发展进程中的自主地位.坚定地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条件的自主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