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研究生法学》创刊于一九八六年,是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在校博士生和硕士生负责的高质量学生自办刊物。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研究生法学》已经形成自己的传统与品质。本刊设有“特稿”、“专题研究”、“学术争鸣”、“法治时评”、“调研报告”、“域外视野”和“经典品读”等栏目,积极推介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旨在推进学术、培育新人。现诚邀校内外学者来稿。一、本刊倡导严谨治学,欢迎选题独到、观点新颖、论证充分的研究成果。来稿篇幅原则上不得少于一万字。二、来稿领域可涵盖法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等多个学科,体裁不限,论文、时评、调研报告、书评、译文(来稿需要作者书面授权)等皆可。
简介:2006年8月30日国务院第14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界定了海洋工程的定义和范围,强调国家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围填海工程必须举行听证会;加强对海洋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该条例根据1999年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并主要建立和完善了以下制度:(1)完善了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2)规定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制度;(3)补充了对不同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特别管制措施;(4)加强了对使用期满需要拆除或者改作他用的海洋工程的监管。加强对海洋工程试运行或者正式投入运行后排污行为的监管,是防治其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工作的重要手段。